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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乃社编审做题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主要线索”讲座 | 【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7期】

11月7日上午,“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7期在我校雁塔校区顺利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强乃社编审,作题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主要线索”的讲座,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邱昭继教授主持,与谈人有严存生教授、李其瑞教授、山小琪教授、王金霞博士。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蔡瑞雪博士,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研究生等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强老师首先结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普遍理论背景和国际国内形势,指出当代中国学术应当回归自身,从中国人民的生活实践出发,形成自我主张,如此才能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我们现在需要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强老师进而从现代哲学的语言转向、空间转向、话语理论等角度论证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内在合理性。

之后,强老师围绕主题,讲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发展的四个核心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中国的革命时期,尤其强调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在延安时期的初步形成。第二阶段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奠定时期:由革命到建设的转变期。第三个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改革开放后的法治实践。第四个阶段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新时代:重点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的法哲学反思。

与谈环节,严存生教授指出强老师的讲座展现了依据马列基本观点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典型方法。严教授谈到如何对待西学的问题,用“醒梦、归宗、复兴”三个关键词概括,指出应以实践为第一原则,立足于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结合中国传统的法治文化、重新理解中国特色,构建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 

李其瑞教授指出强老师讲座蕴含的关键问题就是中国学术的主体性问题,走出现代性和普遍性的狂欢,构建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需要“两个结合”,即结合中国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座很好地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特点,直面政党、资本等核心问题。同时,李教授还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了东欧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现状。

山小琪教授对强老师的讲座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和总结,讲座从语境化、语用化、地方化等角度来论证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并展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发展历程的核心线索,背景宏大、内容丰富,对其正在开展的“二十世纪中国哲学编年”等的研究都深有启发。

王金霞博士指出强老师用经世致用的态度去对待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研究很具有启发性。同时,他为强老师的两个命题——从乡土中国到城市中国的转变、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在延安时期初步形成——从法学的角度提供了两个佐证。

邱昭继教授最后对强老师表示感谢,指出讲座内容丰富、视野广阔、线索清晰、讲授生动,强老师为高研院师生带来了一场十分精彩的学术报告。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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