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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东:《想象另一种法治: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作者简介

 

孙国东,湖北随州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从事社会—政治理论和法哲学方面的研究,近期致力于“阐释政治哲学”的介入性学理分析和实体性理论建构。著有《公共法哲学:转型中国的法治与正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和《合法律性与合道德性之间:哈贝马斯商谈合法化理论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2020)。另出版合著、译著及中英文主编著作8部(其中主编著作《文化提升国家质量:中国发展的使命》获国家外译项目资助出版英文版)。

 

学者推荐

 

不管马克思主义中是否确有一个“法学空区”,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法治理论研究空区”,已经因为孙国东的这部著作而得到相当程度的填补。作者研究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带着明显的现实关怀的;这种现实关怀能否在理论上有扎实体现,还取决于此书作者的下一步学术探索。

 

童世骏(著名学者,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传统中,民主是个好东西,法治是可疑的。苏东社会主义挫折之后,我们日益认识到,民主共同体的法律组织是社会主义事业的规范核心。本书提炼的“诺依曼问题”可理解为:在保留马克思主义对自由主义法治理念和制度的意识形态批判积极成就的同时,如何重新把法治接纳入社会主义方案之中,以释放其在个人自由和社会调节中的解放潜能,超越个人权利与公共自由、法治与民主的虚假对立。本书对了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思想,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有重要价值。

 

汪行福(著名学者,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本书目录

 

导言
       一、“西方马克思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二、对既有研究的检视
       三、本书的研究取径:“总览性研究”与“个殊化研究”相结合
       四、本书的论题限定与结构安排

 第一章 从罗莎·卢森堡到卢卡奇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情结”

       引言:探求另一种社会主义民主?
       一、罗莎·卢森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构想
       二、卢卡奇论民主化与社会主义民主
       三、无产阶级专政与官僚制:西方马克思主义“民主情结”产生的理论和实践背景
       四、结语:西方马克思主义与常态政治下的激进民主

 

第二章 从民主到法治
       ——诺依曼、基希海默与西方马克思主义 法治思想的滥觞

       引言:“法学家的社会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转向”
       一、魏玛后期尚法主义的社会民主议程

       二、反纳粹与“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治
       三、法治与批判的民主观
       四、结语:从民主到法治——西方马克思主义“观念单元”的变化

 

第三章 从“法学家的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合 法律性”
       ——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兴起与理论转向

       引言: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兴起
       一、“后工业社会”对经典马克思主义基础法律命题的挑战
       二、“后冷战”政治和文化背景下的马克思主义法治
       三、从“法学家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合法律性”: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转向
       四、结语:对“社会主义合法律性”的理论探求

第四章 社会主义与法治的兼容性
       ——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主题(一)

       引言:社会主义者“认真对待法律”的必要性
       一、激辩“法律消亡论”
       二、社会主义与权利的兼容性
       三、社会主义权利话语的必要性

       四、结语:为“社会主义法治”清理地基

第五章 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社会保障
       ——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主题(二)

       引言:为法治提供政治社会保障
       一、法治与人治(专政)
       二、法治与社会正义
       三、法治与社会民主

       四、结语:迈向一种“实质法治”观

第六章 “法治是一种无条件的人类善”
       ——E. P. 汤普森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法治思想

       引言:为马克思主义填补“法治空区”
       一、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反思

       二、“法治是一种无条件的人类善”

       三、“玛格莱顿教派马克思主义”:关于E.P. 汤普森法治思想的争论
       四、结语:迈向一种“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法治思想

第七章 “法治国”的商谈论重构
       ——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治理论

       引言:马克思主义对法律的需要
       一、法律的“商谈之维”与法律的两重性
       二、对权利体系与“法治国”诸原则的商谈论重构
       三、法律的民主合法性:“闸门模式”与商谈民主
       四、结语:哈贝马斯式的程序主义法治理论及其限度

第八章 “法治的制度性道德”
       ——希普诺维奇论社会主义法治的学理依据

       引言:“社会主义法理学是可能的吗”
       一、正义与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学理建构
       三、社会主义与法治之间的共契

       四、结语:“法治的制度性道德”及其理论限度

结语:迈向基于“人的解放辩证法”的法律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视角下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一、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倾向
       二、迈向基于“人的解放辩证法”的法律发展:历史唯物主义作为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基础原理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视角下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附录
       一、社会主义在今天意味着什么?——扭转性的革命与左派对新思维的需要哈贝马斯 著孙国东 译
       二、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东欧剧变后的反思马丁·克里杰尔 著 孙国东 译

 参考文献

 后记



本书弁言

 

 有无可能及如何想象和探求有别于自由主义和苏联版本马克思主义的“另一种法治”(alternative model of the rule of law)?质言之,有无可能及如何在“法治”的观念和制度平台上推进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从而推进比(体现“资本政治”逻辑的)资本主义法治更彻底和更具实质意义、比(体现“革命政治”逻辑的)无产阶级专政更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精神的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事业?这一“想象另一种法治”的政治发展课题,其实蕴含于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政治逻辑中。事实上,它亦构成了以诺依曼和基希海默为思想源头,以E.P.汤普森、哈贝马斯和希普诺维奇等为代表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问题意识。正是这种实践旨趣和理论取向上的契合,使得在中国情境中深入探究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具有了特殊的价值。
当然,这种特殊价值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未经反思地舶取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并不经转换地将其径直作为把握法治中国问题的理论依据。毋宁说,它可以为我们以“法治”为突破口进一步挖掘马克思主义的认知性内含,进而将其因时随势地发展为真正具有价值吸引力和道德感召力的思想体系提供某种理论借鉴。
本书正是出于这样的理论关怀而写就的。不过,作为一种侧重思想史梳理的研究,它仍以“照着讲”为旨趣——只是在关涉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结语部分,我做了一些“接着讲”乃至“自己讲”的努力。作为一项主要定位于“照着讲”的思想史研究,本书旨在探讨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论者为顺应民主、法治等现代政治文明精神所阐发的法治理论。本书将重点探究如下诸问题: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何种智识背景和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它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处于何种理论方位,其研究主题是什么,其代表人物有哪些典型论说,如何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思想立场对其进行批判性检视。本书力图实现“准确阐释,切己阐发”的目标。为此,它试图采用“把总览性研究与个殊化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取径”,对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展开系统且深入的立体化研究,并推进如下诸方面的探索性努力:在总体呈现西方马克思主义演化逻辑的基础上,以“从民主到法治”这一理论转向,把握西方马克思主义“观念单元”(unit-ideas)的演变;在整体揭示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演化逻辑的基础上,以“从‘法学家的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合法律性’”,把握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转向;探索性地阐发历史唯物主义“人的解放辩证法”,并借此建构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要求的法律发展逻辑;以“卢森堡诺依曼问题”界定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关怀,并借此阐释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之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理论借鉴。我不敢妄言本书完全实现了预期的目标,但它至少是沿着这个方向努力的。鄙意以为,中国要想真正克服王赓武所说的“经未定”问题、确立稳固的现代文化认同,必须更真诚地对待马克思(当然,亦需更公道地对待儒家)。这就需要我们在秉持马克思主义真精神的基础上发展马克思主义。唯有遵循本书阐发的“人的解放辩证法”,特别是其所蕴含的“情境主义普遍主义”的政治/法律发展逻辑,我们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精神与其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深度结合起来,从而在避免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基础上捍卫其促进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政治理想,助其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具有价值吸引力和道德感召力的思想体系。至于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精神与其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深度结合起来”,则需要所有马克思主义思想者的共同努力。是故,我愿意把拙著献给所有愿真诚对待马克思的人们。如果它还能有幸“在某个角落里作为脚注,支援别人的研究,使他的立论得到一个很好的立足点”(许倬云转借刘崇竑之语),从而为激励人们产生真正具有思想创造性和实践穿透力的马克思主义成果贡献绵薄之力,于我就当属过望之喜了。
为避免信息冗杂,本书对脚注做了如下处理:以章为单位,凡第二次引证的文献,只注明作者姓名或姓氏(外文作者)、文献名称和页码等核心信息,略去相关出版和发表信息。不过,为最大限度地遵从原文,附录收录的两篇译文仍遵循了其原有的注释体例。由此带来的全书注释体例的不一致,敬请读者谅解。 本书是我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17BFX015)的结项成果。在本书初稿即结项成果完成后,四位匿名评阅人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修改建议。本书最终能以那么快的速度和那么好的质量面世,端赖于复旦大学出版社人文编辑室主任陈军博士和责任编辑胡春丽编审的鼎力支持。在此并致谢忱。本书初稿是我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的。写作期间不仅正值小儿松果旬岁初度,亦恰逢上海因新冠病毒奥密克戎肆虐而实施严厉封控之际。我的爱人杨晓畅不但与我讨论了本书的框架,还与岳父岳母一道替我分担了照顾松果的责任,使我在疫情封控的艰虞岁月还能如当初写作博士论文般心无旁骛地专注于本书的写作。因此,我必须对他们给予的理解和支持致以特别的谢意。                                                                            孙国东                                                              

2023年1月6日于沪北寸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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