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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义教授做题为“法律与现代国家建构”的讲座 【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10期】

2024年1月4日上午,“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10期在我校雁塔校区顺利举行。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葛洪义教授,作题为“法律与现代国家建构”的讲座,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邱昭继教授主持,与谈人有严存生教授、张宏斌馆长、朱继萍教授、伊卫风副教授、王进博士、王金霞博士和赵小静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共四十多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严存生教授向葛洪义教授颁发聘书,聘请葛洪义教授作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葛洪义教授主要围绕什么是现代国家、现代国家的形成与法律的关系进行讲座。他指出现代国家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重大选择,经历了以血缘为基础到以分工为基础的共同体转变后,独立自主平等的个体形成的人的政治共同体就是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必须是人民当家作主,现代国家建构依靠法律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现代国家的建构经过了曲折的过程,葛教授还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角度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心工作。


与谈环节,严存生教授指出法学研究不能限于法律,也不能限于理论概念,必须立足于历史观、社会观、现代观等,结合实践和人类历史的整体发展思考法治国家的走向,同时理解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也不能离开政党的视角。

张洪斌馆长指出怎样通过民主解决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是现代国家都会遇到的问题,现代国家尤其需要应对资本等带来的现实利益平衡困境。


朱继萍教授强调葛教授的讲座带给她思考个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数字时代给现代国家的挑战等问题的启示。

王进老师谈到求学期间他对葛教授的深刻印象,并指出葛教授的讲座在思考权力的来源、政治与法律的关系等政治哲学方面具有的参考意义。

王金霞老师提到依靠法律缔结现代国家,需要注意我国的国家建构和西方国家的国家建构的区别,以及在信息化、数字化的背景下,未来国家可能会有的新的走势。


互动环节伊卫风副教授指出现代国家的建构还需要关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我国由帝国向现代国家转变的过程。赵小静博士则强调现代国家建构中国际秩序和国内秩序的双重影响。

最后,葛老师进行了简要回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汤海露

摄影:王  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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