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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作翔教授做题为“法治新思维:法治主导下的多元规范共存和多元秩序共治”讲座|【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9期】

2024年1月2日上午,“西北法治文化论坛”第9期在我校雁塔校区顺利举行。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刘作翔教授,作题为“法治新思维:法治主导下的多元规范共存和多元秩序共治”的讲座,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李其瑞教授主持,与谈人有严存生教授、邱昭继教授、王金霞博士。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研究生等共二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严存生教授向刘作翔教授颁发聘书,聘请刘作翔教授作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讲座阶段,刘作翔教授指出构建一个适合于当代中国社会的社会秩序结构,是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个国家和社会中的规范形态和社会秩序状态是相互照应的关系,有什么样的规范形态,便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秩序状态。规范是社会秩序形成的必要要素,而社会秩序则是规范产生的结果,它们互为一体,互相照应,由此而形成一个色彩斑斓的规范和秩序的世界,主导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当代中国社会,存在着多元的规范形态,由此形成多元的社会秩序状态,针对这一客观现状,应当构建一个法治主导下的多元规范和多元秩序共存共治的中国社会秩序结构。


与谈环节,严存生教授指出了刘教授的讲座展现了从法理的角度对当代中国的规范体系进行的研究,同时指出可以更为形而上的方式进行研究。

邱昭继教授高度肯定了刘教授对我国各类规范体系的研究,同时强调法律要以社会为基础,而不是社会以法律为基础,并从实然角度指出规范和秩序关系的内在复杂性。

王金霞老师指出,学术研究方法最重要,刘作翔教授剖析多元规范共存和多元秩序共治时所使用的体系性的法理思维、精确的概念界定等学术方法极具启发性,讲座为其《法律社会学》课程的教学和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李其瑞教授用“法治新思维”、“体系性”、“法治主导”三个关键词总结了刘作翔教授的讲座内容,以及刘老师讲座带来的启发。

互动环节,参会学生也积极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刘作翔教授对同学们的疑问做出进一步

的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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