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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西娅·格兰特·鲍曼:在21世纪复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法律理论

在21世纪复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法律理论*

辛西娅·格兰特·鲍曼**

邱昭继 李勇 译***

(文章原载《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2018年卷第21-74页)

[摘要]作为20世纪70、80年代女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在很大程度上被美国女权主义法学所忽视。本文揭示了复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洞见对法律理论的潜在贡献。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反战运动和反帝国主义斗争,也是海迪·哈特曼、齐拉·爱森斯坦、艾里斯·杨等人的著作和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组织实践的产物。尽管许多美国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家曾经参加或受到了20世纪60、70年代进步运动的影响,但她们的著作中几乎没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凯瑟琳·麦金农是个例外,她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方法表示同情,但她并不认同此观点,进而继续发展其女权主义平等理论。作者认为,复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时机已经成熟,并探讨其对研究和追求女性平等可能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凯瑟琳·麦金农

 

Recovering Socialism for Feminist Legal Theory inthe

21st Century

Cynthia Grant Bowman

[Abstract] ThisArticle argues that a significant strand of feminist theory in the 1970s and1980s—socialist feminism—has largely been ignored by feminist jurisprudence inthe United States and explores potential contributions to legal theory ofrecapturing the insights of socialist feminism. It describes both the contextout of which that theory grew, in the civil rights, anti-war, andanti-imperialist struggles of the 1960s, and the contents of the theory as developedin the writings of certain authors such as Heidi Hartmann, Zillah Eisenstein,and Iris Young, as well as their predecessors in the U.K., and in the practiceof socialist feminist groups in the United States during the same period.Although many American feminist legal theorists themselves participated in orwere influenced by the progressive movements of the 1960s and 1970s, socialistfeminism is virtually absent from their writings, except for those of CatharineMacKinnon, who, despite sympathy with the approach, disagreed with it and wenton to develop her own version of feminist equality theory. The author arguesthat the time is now ripe to recapture this strand of feminism and explore whatit would add to the study and pursuit of women’s equality.

[Key Words]Socialism Feminist; Feminist Legal Theory; Catharine MacKinnon

 

导 言

 

尽管伯尼·桑德斯 (Bernie Sanders)很受欢迎,但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美国没有社会主义传统。许多作者指出,同英国和欧陆国家一样,美国没有社会民主党或工党所表现出来的左翼政治倾向。[1]然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在20世纪70、80年代有繁荣的传统。但是,这一传统并没有随着女权主义法律理论领域的发展而进入法学界。本文试图重温这一丢失的女权主义理论之维,并就复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以推进女权主义法学研究和法律改革提出建议。

第一代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家是在激烈政治活动时期成长起来,她们在民权、反战和女权主义团体中非常活跃。[2]20世纪60、70年代,这些团体深受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的影响,因而女权主义行动者肯定深谙这些理论。当这些女权主义者进入法学院后,她们开设关于女性与法律的课程,代表女性提起诉讼并提出女权主义法学。然而,除了少数例外,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似乎在这种发展中被遗忘了。虽然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发展迅速,并在法学以外的学科中不断完善,但女权主义思想的这个维度并未出现在女权主义法学中。

在第一部分,我探讨的是历史背景,简要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与法律,然后描述了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女性运动与新左翼之间的关系。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女性团体从新左翼团体中分离出来,这样的独立组织明确倾向于社会主义,它们醉心于如下理念:社会主义必然与真正的女性平等联系在一起。我描述了这些女性提出的理论,包括双重系统理论与统一系统理论的比较,以及她们参与的政治行动。我也简要介绍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如何影响女性研究以及该理论在政治学和哲学学科中的发展情况。

在第二部分,我讨论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在女权主义法学中的实质性缺失。女权主义法学分为自由主义的、激进的、文化或关系的、批判种族的以及后现代的方法这几种不同进路。虽然有迹象表明,早期的女权主义法学家熟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思想,批判法律研究运动的支持者们将左翼法律理论带到法学院,左翼女权主义学者从这个阵营中脱离出来,继续探讨“女性批判”、“种族批判”和“拉丁批判”问题。然而,20世纪80年代社会主义理论家的洞见似乎被遗忘了。

基于本文的目标,我对社会主义下了一个定义。我提出的社会主义包括如下内容:1、经济力量虽然不是唯一,但是历史发展的首要驱动力;2、资本主义与人(特别是女人)的全面发展不相容;3、通过国家来使经济和社会民主化,人类的基本需求优先于利润。基于此定义,结合下文讨论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我在第三部分描述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对女权主义法律理论的潜在贡献。基于各种理由,我也认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复苏的时机或许已经成熟。

 

一、历史背景

 

要了解20世纪60、70年代孕育早期女权主义的背景,既要求基本熟悉马克思主义及其与女权主义和法律的关系,也需要对这几十年来美国女性运动的历史有一定的领略。列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基础后,我描述了该理论在当时的发展,包括它如何从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新左翼团体中分离出来。为了重视这一新思想流派的洞见,我研究了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发展史上几位举足轻重的理论家的著作,比如,海迪·哈特曼(Heidi Hartman)、齐拉·艾森斯坦(ZillahEisenstein)、艾里斯·杨(Iris Young)、南茜·哈索克(Nancy Hartsock)和艾莉森·贾格尔(Alison Jaggar)及其对女性身份是资本主义和父权制双重体系,还是同一体系的产物存在的争议。我还讨论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产生的政治组织和策略。我的目标是表明这一理论的复杂性,它与法律理论相关并且从未丢失对性别、种族和阶级这三者间相互关系的必要阐释。虽然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没有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法学界发展出来的女权主义法律理论中,但在哲学、社会学和政治科学中追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发展具有可能性。

(一)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和女权主义

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认为,历史变迁一方面是由经济力量决定,另一方面又是由特定历史时期的经济方式和社会组织决定。每一个历史阶段都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相应的生产“关系”塑造。[3]例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工厂、工具、技术和资本)由私人所有,并由一个阶级(资产阶级)控制;劳动由另一阶级(工人阶级或无产阶级)完成,他们不拥有生产资料,只是为工资回报而把他们的劳动出售给资本家。[4]每一历史时期都有其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而历史变迁是阶级斗争的结果。[5]例如,工业革命时期,工作从家庭转至工厂,家庭是由工人所有和控制的地方,工厂则由其所有者拥有和控制。每一次经济革命都伴随着政治革命,以建立一种服务于统治阶级经济目标的国家形式,并维持该阶级对其他阶级的控制。[6]就资本主义而言,这些职能由自由民主国家履行,它保证秩序、保护私有财产并确保私人领域的自由。根据社会主义理论,历史是辩证的,即对立事物的出现推动历史前行,后又被新事物取代,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变迁。[7]

当法律学者从严格的马克思主义分析框架出发进行研究时,他们面临的第一道障碍是正统马克思主义对待法律的态度。马克思认为,法律连同意识形态、宗教和文化都仅仅是所谓“上层建筑”的一个方面,法律直接反映经济体制并随着经济的变化而变化。[8]后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反对严格的经济决定论,他们赋予法律相对自主性,认为法律与经济结构相关但不完全由其决定。[9]相反,法律既影响经济关系,又反映经济关系,二者相互依存。更重要的是,国家和法律仍然是有争议的地方,并非完全由资本所主导,资本必须不断为维持其霸权而斗争。批判法律研究运动将这种解释带到美国法学界,下文将对此作更详细的说明。[10]

社会主义是一个比卡尔·马克思的理论更宽泛的范畴,社会主义发端于马克思和他称之为“乌托邦”社会主义者的著作,比如傅立叶、蒲鲁东和圣西门,社会主义在马克思去世后被修正和采纳。[11]此外,现代社会主义不仅指马克思的理论,还指俄罗斯、中国和其它国家所体现的共产主义体系,以及欧洲社会民主党、共产党、费边社和英国劳工党的政治实践。[12]女性地位一开始就是这些理论家关注的问题。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认为,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是私有财产制和国家的结果,女性的解放取决于私有财产制的废除和共产主义的建立,这也是马克思的主张。[13]与此同时,女性被告诫去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她们自身的问题也因无产阶级革命战斗而分散了注意力。[14]在未来社会中,女性与男性将平等进入劳动力市场,家务劳动将社会化。然而,在那些发生共产主义革命的国家,平等的目标似乎从未实现。

(二)20世纪60、70年代的美国女性运动

一段沉寂期后,女权主义在20世纪60年代获得重生,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1963年出版的《女性的奥秘》可能是导火索。[15]那时大多数活跃女权主义者的政治导向是自由民主主义,主要关注女性问题;女性运动的制度机构是1966年成立的国家妇女组织(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16]当然,自由民主理论与暗含于美国宪法和主流意识形态背后的政治思想相一致,它强调个人主义和公共领域的平等,所以大多数活跃的女权主义者采用这种方法也不足为奇。自由民主理论的忠实信徒为短期内女性身份的大量改变付出诸多努力,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捍卫女性权利的诉讼运动取得的成功,与本文相关的还有女性一开始作为学生后来作为老师进入法学院。[17]

这不是20世纪60、70年代唯一的女性运动,还有一些非常活跃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流派,它们产生于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即20世纪60年代的“新左翼”(与“老左翼”或共产主义左翼比较而言)。要理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内涵和发展,确定其产生的背景很重要。幸运的是,早期新左翼女权主义的几个参与者、研究女性历史和60年代史的学生和新闻记者记录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发展演变。[18]他们讲述的是相似的故事。许多女性,尤其是学生,响应反奴隶制运动对19世纪女权主义者的影响,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和中期参与了民权运动及其在南方的运动。[19]在那场运动中,她们和1848年聚集在塞尼卡福尔斯的女性一样,获得组织经验与技能上的自信,这对女性运动非常重要。[20]她们得到一些教训,即平等在适用上男女有别,不仅在社会上如此,在男性统治的女性运动中也如此。[21]有些人开始对这些激进组织内部的劳动分工提出质疑,她们认为这些组织存在性别歧视。[22]

20世纪60年代,北方的学生运动爆发,抗议军费开支、种族主义、贫困、大学校园设施的陈旧和与军队的勾结,许多女性被吸引进来。最大的示威组织是1962年成立的学生民主同盟,这是一个有着社会主义智识来源的团体,它不同于旧的共产主义左翼团体,它强调参与民主是组织和政治目标。[23]学生民主同盟的成员开始在北方工业地区的贫困区域展开组织活动,这是一种女性成员擅长的角色,许多来自中产阶级的成员参与这场运动后也变成激进主义者。[24]她们组织讨论的问题主要是福利权。[25]这些女性也开始提出女性在新左翼团体中的地位问题,比如,团体领导多是男性、威胁女性的修辞风格、指派传统的女性角色给女性。[26]在这方面,这些激进的女性受到了各种解放运动中女性榜样的影响,比如,古巴、越南和中国。[27]女性认可的问题在学生民主同盟和相关会议中被反复提及,但这一主题被革命性的反帝斗争所转移。[28]新左翼内部的女性问题加剧,反战运动变得越来越暴力,学生民主同盟自身开始分裂,1969年一个名为气象员组织的派别脱离出来,最终演变成从事非法活动的地下组织。[29]

1967年在芝加哥召开的有关新政策的国家会议上发生了一场危机,有关女性问题的一套解决方案未经听证在特别粗暴的环境下被搁置。[30]遭此待遇,女性行动主义者非常愤怒,于是她们下定决心组建自己的自治团体。在芝加哥,最终促成芝加哥妇女解放联盟的成立,这是那个时期美国最杰出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团体。[31]虽然在1967至1968年间几乎所有大城市都成立了女权主义自治团体,但我仅介绍芝加哥妇女解放联盟的理论和实践,因为它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社会主义团体,该团体出版了概括其理论基础的文件,并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从事实践活动。

芝加哥妇女解放联盟存续的期间为1969至1977年,[32]它被认为是第一个使用“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这个术语的团体,该团体1972年出版的一本小册子的标题就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女性运动的策略”。 [33]这本32页的小册子阐述了理论原则和行动计划。[34]它这样描述社会主义女权主义:

从女权主义的角度看,我们开始理解一个制度化的压迫体系,这个体系以男性对女性进行统治为基础,这就是男性至上主义……

但是,我们分享一个特别的女权主义观念,即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它关注权力如何因为女性的阶级地位而否定她们。我们认为资本主义是以私人所有者的利益为基础的制度化压迫形式……

我们分享社会主义的人道世界观,通过财富的再分配,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区分走向终结将成为可能。

……

这种社会观与少数人通过性别、种族和阶级统治多数人的社会观直接相对。虽然后一种社会观也能作一些让步,但它不可能调整成这种以人为导向的社会。[35]

换言之,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认为它结合了社会主义和女权主义的洞见,虽然它继续参与反资本主义、反帝国主义、反种族主义运动,但其已经是一个独立女性组织。因此,它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定义为反对左翼政党的教条主义宗派主义,也反对过于关注个人授权的主流女权主义,主流女权主义对现状沾沾自喜,而缺乏对资本主义父权制的结构性分析。”[36]

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的文件还描述了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实现的目标,比如免费医疗、养育小孩的社会责任以及第三方免费提供的儿童照管。[37]它勾勒了一种辩证的历史理论。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不支持乌托邦立场,即完美的解决方案成为可能之前反对任何改变,或是提出最大程度的要求,要求某些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以此证明资本主义的腐朽性。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宣布它打算为改革而奋斗,改革将在此时此地改善女性的生活,同时也加剧了引起变革的矛盾。[38]它描述了如何选择能够改进女性生活的项目,赋予女性有意义的权力,改变现有权力关系,并将这些原则用到各种女性问题,建议开展能带来可欲变化的活动。[39]文件的作者承认建立相反的制度会有一定风险,它或许会带来虚无缥缈的希望,并把注意力从宽泛的系统变化中转移出去,她们提到的项目包括医疗保健和儿童照看。[40]她们希望这些项目也是组建一个比反资本主义女权主义组织更大型团体的一种途径,并提升她们的意识。[41]

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是大量已有团体组建的伞形组织,“简”就是其中之一,“简”是一个堕胎咨询服务机构,后变成非法堕胎的来源。[42]在长达8年的时间跨度里,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开办了一所解放学校、帮助芝加哥地区发展女性研究项目并在伊利诺伊州德怀特地区的女子监狱开办了一个提供课程的监狱项目。[43]同性恋分会制定保护同性恋权利的市政条例,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也与其他组织一道支持关于性别歧视的案件并促进生育权。[44]直至今日,脱胎于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的职业女性协会依然存在,该组织致力于维护职场女性的权利。[45]

在其它城市有一些类似的组织团体。舒拉米斯·费尔斯通(Shulamith Firestone)曾在全国新政治会议上受到赞助,后来出版了一本名为《性的辩证法》的书,她离开芝加哥前往了纽约,在纽约她帮助组建了纽约激进女性组织。[46]1969年,这个团体分裂为好几个派别,她们认为自己是新女性运动而非新左翼的组成部分。[47]许多团体开始接触其它女性组织,关注小团体中意识的提升,但许多左翼女权主义者怀疑从个人体验出发建构理论的可能性,她们担心这样可能会贬低行动的价值。[48]类似的发展发生在波士顿、华盛顿特区、巴尔的摩、西雅图、旧金山和其它城市。[49]由此产生的群体一方面被归类为“激进女权主义者”,另一方面又被归类为“政客”,虽然任何严格分类都会误导人。“政客”指承认社会主义革命首要性的那些人,但大多数激进女权主义者在政治立场上倾向于左翼,尽管她们主要关注男性统治而不是作为敌人的资本主义。[50]

有几次建立激进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国家组织的尝试。1968年8月,30名来自不同城市团体的女性相聚在马里兰州的珊帝泉,讨论优先性、意识形态和行动。[51]潜在问题是女性团体是应该保留激进左翼身份,还是应该分裂为独立组织,大家莫衷一是。[52]1968年感恩节在芝加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妇女解放大会上,政客与女权主义者之间的分歧变得明显,政客认为女性解放仍是国际社会主义革命的组成部分。[53]

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显然是女权主义运动中一个独特的范畴。1975年,一次关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大会在俄亥俄州的黄色温泉村举行,这次会议由新美国运动——一个民主社会主义组织——的俄亥俄分会组织,吸引了1500人参加。[54] 芭芭拉·埃伦赖希(Barbara Ehrenreich)发表了题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和革命”的主题演讲,演讲词在于次年以“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是什么?”为题出版。[55]埃伦赖希把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与“机械马克思主义”[56]和激进女权主义区分开来。[57]她认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因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把资本主义视为一个社会和文化整体,主要关注消费领域,以私人生活与家庭经济的分析补充马克思主义对生产的关注,并认为女性问题不仅仅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58]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也不同于激进女权主义,因为它不关注普遍反历史的父权制现象,而是把父权制视为工业资本主义下产生的特殊制度。[59]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摆脱了埃伦赖希提到的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缩减形式的限制,可以发展出一种解决“垄断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整体性”的理论和政治,包括理解女性的征服和工人阶级原子化之间的相互联系。[60]总之,将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分析结合起来,对了解资本主义统治和性别压迫实属必要。然而,埃伦赖希提醒我们:

不是所有女性斗争都有内在的反资本主义驱动力(特别是那些仅仅寻求特定女性团体之权力和财富提升的女性斗争),但所有女性斗争都将确立女性的集体感和集体自信,这对阶级意识的建立至关重要。相反,并非所有的阶级斗争都有内在的反性别歧视的驱动力(特别是那些坚持前工业社会父权价值的阶级斗争),但所有寻求建立工人阶级社会和文化自主权的斗争都必然与争取女性解放斗争联系在一起。[61]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提供了一条关注女性力量的可供选择道路,从而促进女性平等并推动反资本主义斗争。

如果没有对有色人种和女同性恋者活动和贡献的描述,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历史就不可能完整。1977年的《康比河公社声明》(Combahee River Collective statement)对非裔美国女同性恋者的观点提供了较好升华。[62]宣言由波士顿地区一群黑人女性起草,她们在对白人女权主义者、黑人解放运动中的男性以及保守的全国黑人女权主义者组织(NBFO)解决自身问题的幻想破灭后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组织。[63]她们在康比河计划行动后为她们的小组命名,1863年由哈丽特·塔布曼(Harriet Tubman)领导的军事行动在那里成功释放了750多名奴隶,这是由一名黑人女性领导的成功军事行动。[64]在决定全国黑人女权主义者组织是“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者”且缺乏“明确政治焦点”后,她们被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组织接近,并派代表出席了上述黄色温泉村会议。[65]虽然该小组报告说,由于“在那次特别会议上提倡的狭隘意识形态”,我们更加认识到需要了解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进行自身的经济分析。[66]此外,康比河公社拒绝女同性恋分离主义,即将女同性恋者从绝大多数黑人、女性和儿童中分离出来。[67]在1977年的声明中,康比河公社描述了他们的思想演进:“最初,反种族主义和反性别歧视主义的联合立场将我们团结在一起,随着我们在政治上的发展,我们将致力于资本主义下的异性恋和经济压迫。”[68]

1974年至1977年,康比河公社通过研究、分析和提高意识而产生的政治宣言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和身份政治史上的重要文件。该组织对社会主义的描述如下:

我们认识到,要实现对所有被压迫人民的解放,必须摧毁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及父权制中的政治经济制度。我们是社会主义者,因为我们认为这项工作必须将那些从事生产工作之人的集体利益组织起来,而非为老板的利益。物质资源必须在其创造者间平等分配。然而,我们不相信,一场社会主义革命若非女权主义和反种族主义革命,也将确保我们的解放。我们已经认识到理解阶级关系的必要性,这种关系考虑到位于劳动力边缘的黑人女性的特殊阶级地位……尽管我们在本质上同意马克思的理论,因其分析适用于较为具体的经济关系,但为理解我们作为黑人女性的具体经济状况,此分析需进一步扩展。[69]

简言之,康比河公社的女权主义和反种族主义分析将其带到社会主义,但这也使她们认识到该公社可能是最先提到“身份政治”的群体。[70]她们如此行为的原因既具有理论性也具有实践性:“我们认为,最深刻、最激进的政治乃是直接出于自身身份,而非努力消除他人压迫。”[71]因此,康比河公社的重点是作为黑人女性和女同性恋者的成员身份,但她们与其他团体结成联盟,以解决她们所共同关注的问题,如对女性的暴力、日托、福利、绝育、堕胎权和保健。[72]

其他具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自我意识的团体也力图识别反映这些理解的政治活动。例如,在1977年3月为期一天的会议上,纽约市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团体聚集在一起,分享她们关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及其政治潜力的看法。引起人们对今后工作最感兴趣的问题是生育政治,特别是反对虐待绝育的运动,该运动被认为有可能将性、种族和阶级问题结合起来,并与其他女性群体建立联盟。[73]虽然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团体在其短暂生涯中从未变成一个跨种族的联盟,但围绕这些目标组建的团体——堕胎改革和反绝育滥用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Abortion Reform and Against Sterilization Abuse)的确这样做了,堕胎改革和反绝育滥用委员会成功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波多黎各人和美国土著女性的高绝育率上,她们的绝育事先未得其同意,委员会此举导致联邦政府制定法规以确保绝育应获得当事人同意。[74]

然而,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团体已消失殆尽。人们对此做出多种解释。乔·弗里曼(Jo Freeman)认为,她们在反等级结构方面的贡献加速其灭亡,女性作为领导人出现被攻击为精英主义者,团体结构的缺乏使得她们很容易成为渗透的目标,例如,托洛茨基社会主义工人党的渗透。[75]芝加哥妇女解放同盟具有很强的左翼背景,她们承认这种威胁并于1970到1971年将托洛茨基社会主义工人党逐出。[76]更严重的威胁由宗派主义造成,宗派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取代并破坏新左翼。据一些观察人士称,“1975和1977年间,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主义团体实际上摧毁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联盟蒸蒸日上的网络。”[77]朱迪斯·基根·加德纳(Judith KeganGardiner),芝加哥妇女解放联盟的参与者,后来成为芝加哥伊利诺伊大学女性研究项目的创始人,最近重新评价了这段历史。她认为,

妇女解放联盟的结束是训练有素的自诩为毛泽东主义者的小团体蓄意捣毁破坏的结果……在几年里,毛泽东主义者同时摧毁了从洛杉矶到芝加哥和波士顿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解放联盟……[78]

基于她的研究,加德纳相信,1975到1977年女性组织的突然死亡归因于政府干涉:“我现在认为……这些所谓的毛泽东主义者自身受到联邦调查局破坏分子的影响。”[79]鲁丝·罗森(Ruth Rosen)对联邦调查局的档案做了大量研究,发现反间谍计划监听女性运动的文件。[80]虽然她相信,团体内部的偏执狂导致意见不一,但它仅仅是加重了这场运动内部已经产生的自我解散和分裂趋势。[81]

不论什么原因,时至20世纪70年代末,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团体已不复存在。可能的原因包括越战和反战行动的结束、同性恋和女权主义团体的分裂以及对女权主义和左翼行动主义更普遍的抗议。[82]然而,她们留下了重要的遗产,美国大学里建立的女性研究项目、不同专业学科中的女性党团和发展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学者都从中受益匪浅。[83]1971年,美国大学里有15个女性研究项目,到1975年,增至152个,这些项目多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倾向。[84]1977年成立的全国女性研究协会年会也吸引了大量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她们在会上召开核心会议。[85]其中来自人类学、政治科学、哲学和经济学等不同学科的学者开始认真研究提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86]下一节将讨论她们提出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

(三) 20世纪70、80年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

我认为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经典著作是在1975到1983年这段相对短的时期产生,它们深受英国和加拿大女权主义者朱丽叶·米切尔(Juliet Mitchell)、希拉·罗博瑟姆(SheilaRowbotham)和玛格丽特·本斯顿(MargaretBenston)早期著作的影响。在本节中,我首先讨论这三位女性的著作,然后依次介绍如下美国理论家:海蒂·哈特曼、齐拉·艾森斯坦、艾里斯·杨、南茜·哈索克和艾莉森·贾格尔。在这一时期,各不同学科的其他学者也在探讨这类分析,但我只选择了这五位女性来阐释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经典教义。然而,正如其他许多理论家和活动家在其著作中创造性的使用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一样,上述经典不过只是冰山之一角。下面我用西尔维娅·费德里西(Silvia Federici)的研究和“家务工资”运动来说明这一点。

1、英国理论的影响

基于英国的社会主义和激进政治传统,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最初植根于英国,一点也不足为奇。[87]朱丽叶·米切尔和希拉·罗博瑟姆的学说产生于左翼政治背景。[88]时至1970年2月才在英国牛津大学举办第一次女性解放会议,这比美国要晚。[89]聚集在那里的女性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但与她们的美国姐妹不同,她们不是来自政治运动,她们只是在远处熟悉民权和反战运动。[90]然而,1968年的学生抗议活动已经蔓延到英国。[91]希拉·罗博瑟姆还写到了当年来自美国和德国的传言,这吸引了英国左翼女性的注意,即关于美国女权主义抗议和德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提出的女性问题。[92]总之,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源起跨越了国界。

早在1966年,时任英国文学教授的朱丽叶·米切尔(后成为心理分析师)发表了一篇名为“最漫长的革命”的论文并很快传遍跨大西洋地区。[93]她在随后于1971年出版的一本名为《女性财产》的书中详细论述了其在“最漫长的革命”一文中提出的主题。[94]米切尔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当代社会主义理论在分析女性附属地位方面的失败之处。她认为,这两种理论被经济决定论所蒙蔽,过于关注经济因素而忽视其它因素的影响。[95]她认为,问题的解决之道是分析女性在四个独立领域的处境,即生产、生育、性和儿童社会化,这四方面形成她所说的复杂统一体。[96]女性解放只能通过这四个结构的转换来完成,一个领域的改革将被另一个领域的变化所抵消,如苏联和中国发生的情况。[97]例如,如果将男女两性在平等的基础上纳入经济生产过程,但家庭领域的分工并未重组或社会化,则可能使一个领域变得更糟。因而,虽然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仍然是一个关键目标,但为真正解放女性,必定伴随家庭结构和性的变化。[98]美国的海迪·哈特曼、齐拉·艾森斯坦和艾里斯·杨批判地发展了这些洞见。[99]

米切尔在《女性财产》一书中补充了这一分析,她开始吸纳精神分析和激进女权主义的洞见。[100]到那时,美国女权主义活动家舒拉米斯·费尔斯通在1970年出版了《性的辩证法》,在该书中她把女性的附属地位归因于性别分工,她呼吁废除家庭,采取人工生育并完全消灭性别角色。[101]米切尔赞同弗洛伊德和费尔斯通的如下观点:家庭是个体心灵创造的源泉,目前的家庭结构与性别平等不相容,但她认为,某种社会公认的类似家庭的结构仍然有必要。[102]米切尔在其后期的著作《心理分析与女权主义》中继续将心理分析和女权主义的洞见融合在一起。[103]

“最漫长的革命”一文发表后,并受其影响,下一篇将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视为狂风暴雨的论文是“妇女解放的政治经济学”,该文是加拿大化学教授玛格丽特·本斯顿所写并于1969年出版。[104]本斯顿赞同米切尔的观点,即女性的从属地位有着马克思主义者所忽视的经济根源,其中包含了个人和心理因素。[105]本斯顿的定义为,女性“只负责简单使用价值的生产,这些生产活动仅与家庭相关”,但她们的工作无论多么富有成效,也因与货币经济不相干而被忽视。[106]本斯顿指出,核心家庭和女性在资本主义中充当一股稳定力量,不仅因为女性从事无偿家务劳动,而且因为她们充当理想消费群体并作为劳动后备军。[107]因此,女性解放的唯一路径是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比如,提供托儿所以及儿童的社会责任、公共餐饮设施、洗衣和类似的公共服务。[108]

英国历史学家希拉·罗博瑟姆也影响了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1972年,她出版了一本名为《女性、反抗与革命》的书,其中讨论了从17到20世纪女性在各种革命运动中的经历。[109]虽然《女性、反抗和革命》被广泛阅读,但其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最有影响的是其中薄薄一册,即于1973年出版的《女性意识和男人的世界》。[110]

在《女性意识和男人的世界》中,罗博瑟姆认为,自由平等权利的女权主义改进女性处境的能力已到瓶颈,这不仅要求作出法律上的改变,而且还要求生产世界和家庭与性内部世界的转变,马克思主义没有意识到生活领域的重要性。[111]她宣称,解决方案是“共产主义,尽管这个词有一些不好反响。”[112]实现女性解放不仅要求经济组织方式的革命,还要求提升集体意识,通过这种方式塑造一种不同的自我形象和社会角色。[113]为实现这一点,研究如下问题很重要,

“小姑娘在特定社会形态和特定家庭中的自我认知……家庭如何服务于沟通和强化资本主义社会之主流价值观……人类在繁殖的节点彼此扼杀和算计的微妙方式。”[114]

因为女性的无偿家务劳动对市场结构和组织至关重要,因此研究所有这些关系并提出一个可替代的社会理念意义重大。[115]这项研究的核心问题是:

女性在家庭中生产的本质是什么?这如何在意识中再现?

女性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需求如何影响女性的意识?她们在工业社会所从事的工作如何影响女性意识?

资本主义正在以何种方式破坏传统上分配给女性的领域……这将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后果?[116]

罗博瑟姆认为,男女两性间的对抗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组织工作的组成部分,家庭和性别不仅充当安全阀,而且传递了资本主义特有的劳动世界和消费模式。[117]女性被社会化以履行这些职能,并使儿童社会化,以便为资本主义提供新的工人和市场。[118]结果是,如果没有家庭和经济这两个领域的重大变革,两性平等就不可能实现。如果没有理解它们与男性统治下的资本主义结构的关系,个人改革只会给女性带来更大的份额并“在弱势群体中间创造等级” [119]

1974年,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家、新左翼哲学领袖赫伯特·马尔库塞(也许是受跟随其多年的学生安吉拉·戴维斯[120]的影响)对作为社会主义未来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进路给予赞赏。他在1974年的一次演讲中讲到:

女性解放运动的目标要求物质和精神文化方面的巨大改变,它们只有通过整个社会体系的改变才能获得。由于它自身的动态变化,这场运动与革命的政治斗争和男女自由联系在一起。[121]

因此,马尔库塞认为,女性解放将是建构品质上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的决定性力量,这种社会主义将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男性品质中摆脱出来。通往社会主义未来的道路将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122]

2、海迪·哈特曼与《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的不幸联姻》

我选取的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经典文本中的第一本主要著作是由经济学家海迪·哈特曼所写。《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的不幸联姻》初稿的合作者是艾米·布里奇斯(Amy Bridges),该文流传于1975到1977年,并于1981年同名出版。[123]哈特曼赞同其他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的观点,即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问题在于它无视性别,但其也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最近的著作试图通过关注家务劳动以弥补这一漏洞。[124]哈特曼的呼吁采取了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历史辩证唯物主义并将其用于检讨女性身份,这要归功于朱丽叶·米切尔和舒拉米斯·费尔斯通。[125]她认为,父权制的物质基础是男性对女性劳动力的控制。[126]在高级资本主义阶段,男性工人与资本家就家庭工资进行谈判,即支付给男性的工资足以支持整个家庭,然而此时仍然接受女性和有色人种的低工资。[127]

女性工作的低报酬使得她们经济上依赖男人,她们在家庭的责任强化了她们在劳动力市场的劣势地位。[128]女性的低工资和照看小孩的需求保证家庭作为必要的收入联营单元而持续存在,也保证家庭很好地发挥消费单元的功能。[129]简言之,哈特曼发挥她经济学家的特长去分析女性受压迫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她指出,正如激进女权主义者所强调的,有必要了解个人接受现行制度的潜在心理,去研究潜意识以及掌握规则内在化和产生于个性结构的方式。[130]然而,在哈特曼看来,激进女权主义分析的弱点在于其过度关注对个别心理的不满及其历史悠久的父权制传统。[131]她认为,无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还是激进女权主义的分析都不充分,因为父权和资本主义组织缠绕在一起,只有双重分析才能平等地理解它们的相互关系并带来一个男女真正平等的社会:[132]“只瞄准资本主义压迫关系的斗争将会失败,因为忽视了它们潜在地支持父权关系。父权分析对这种有利于女性的社会主义定义必不可少。”[133]

后来有位学者把哈特曼的著作归类为“双重体系理论——类型2”,因为哈特曼的理论对父权制和资本主义提出唯物主义阐释。(类型1的代表人物是朱丽叶·米切尔,她将资本主义的唯物主义解释与家庭和父权制的非物质主义或精神分析结合在一起。)[134]作为与本文重构的学术史相关的内容,哈特曼的著作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大西洋此岸发起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理论探讨,并邀请其他学者发展这种分析方法。

3、齐拉·艾森斯坦与双重体系理论

依我之见,对双重体系理论作出最佳阐释的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当属政治理论家齐拉·艾森斯坦。艾森斯坦在1977年发表的一篇名为“建构一种资本主义父权制理论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论文中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描述为一种辩证综合马克思主义分析和激进女权主义的理论,这两种理论都不完全但都提供了有价值的分析。[135]马克思主义在分析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分工时没有考察生育关系,而只是假设当女性参与大规模生产、家务劳动不再占用大量时间时,女性解放将会接踵而至。[136]相反,激进女权主义把生物家庭和性别角色视为核心。[137]艾森斯坦认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是两者的辩证综合,既能分析生产与生育领域的相互依存,也能理解劳动性别分工及其意识形态构成的物质形式。[138]

艾森斯坦将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制度称之为“资本主义父权制”,这是一个相互依存的体系;[139]她后来对该定义进行了细化,即包括“一种等级制度、剥削制度、压迫制度(要求种族压迫、性压迫和阶级压迫)”。[140]借用朱丽叶·米切尔的生产、生育、性和儿童社会化范畴,她进而指出,家庭以如下方式支持资本主义:

(1)女性通过完成妻子和母亲的角色稳定了父权制结构;

(2)女性生育了新的工人并照顾男性工人和他们的孩子;

(3)女性用劳动力工作,工资却比男人低;

(4)女性通过她们的消费者角色稳定经济。[141]

资本主义以此种方式利用父权制,资本的需求界定了当今的父权制。结果是,不仅资本拥有者从中渔利,所有男人也收获实质利益。[142]

然而,这两种制度之间的共生关系不可避免地受到劳动性别分工的挑战。[143]女性的矛盾生活蕴含了改变的种子,生产角色给她们提出的要求与丈夫和孩子给她们提出的要求相矛盾。[144]由是观之,女性变成革命阶级,她们奋起反抗越来越不能容忍的日常生活条件。[145]

产生于这种分析的政治纲领是什么?首先,艾森斯坦认为,有必要进行女权主义阶级分析,将女性群体按其所从事的工作进行分类,无论是家庭主妇、失业女性、工人阶级女性、职业女性还是贵妇,并将这些分类与她们在生殖、养育、家庭赡养、性和消费方面的活动联系起来,从而对女性进行更为复杂的阶级分析。[146]在撰写有关政治工作的策略时,艾森斯坦总结说,建立一个统一运动的最佳方式是接触自由女权主义者,并通过在日托、健康和生育等问题上共同努力,使她们变得激进。[147]自由女权主义者深受刺激,因为这些问题对改善她们的生活至关重要,但她们并未理解其所追求的平等要求摧毁资本主义。[148]换言之,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应该解决自由女权主义盟友的意识问题,其方式是推动机会均等的需求并证明机会均等在现有体制中不可能获得。[149]艾森斯坦认为,相比继续与马克思主义和其他小团体对话,追求这种联盟能够收获更多。教会自由主义者审视自由主义的父权制和阶级基础比教会马克思主义者审视作为资本主义结构性基础的父权制更容易。[150]

艾森斯坦在1981年出版的《自由女权主义的激进未来》一书中,以自由女权主义政治理论史为背景提出了该论点。[151]既然资本主义明显要求大多数女性进入有偿劳动力市场才能在经济上谋生,父权制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就已经陷入冲突。父权制家庭关系和资本主义经济需求间存在矛盾,革命性变化的种子就在不断发展的矛盾意识中。[152]对女性在市场上取得成功的限制,再加上双休日(或称之为“第二班”),将导致女性逐渐意识到其二等地位,并跨越了种族和阶级界限。[153]此外,女权主义关于集体条件的概念,即所有女性都受到了父权制的压迫,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提出了挑战。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政治应该建立在此前提上。

艾森斯坦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父权制国家的作用是遏制或转移这种新意识的颠覆性潜力,要么通过协调相互冲突的要求,要么在意识形态上混淆它们。[154]然而,国家协调、平衡和包容这些矛盾的能力受到一些限制,因为它们从根本上讲具有不相容性。资本主义不可能提供实现女性平等的改革,比如全民医疗、儿童保育及类似服务,国家内部和资产阶级内部在生育自由等关键问题上存在冲突。[155]在此情形下,法律的改革可能会产生潜在的矛盾影响,通过给她们带来有限的收益,可能会“收买”一些女性,但同时通过其艰难且不完全的成功与机会均等的官方意识形态形成对比,从而提高她们的意识。[156]

法律的功能在此过程中至关重要。艾森斯坦认为,美国的法律组织并规范了两性关系,这是基于自由个人主义和公私领域的二元区分。[157]当她写作之时,通过讨论法律的影响来说明这些主张,即《平等权利修正案》很大程度上只是象征性的承诺(终究未实现),最高法院否认对女性的歧视是基于性别(菲尼案),同时怀孕是基于性别而非性别中立的分类(格德尔德案),且其主张女性拥有堕胎权,尽管她们无力支付堕胎所需费用(哈里斯诉麦克雷案)。[158]简言之,艾森斯坦企图构建一种有关国家和法律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使它们成为政治行动策略的基础。

4、艾里斯·杨与统一系统理论

哲学家艾里斯·杨因哈特曼和艾森斯坦预设两种不同的结构而批评她们,其一是考虑父权制,其二是考虑经济关系。[159]艾里斯·杨认为,任何理论如果只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物质关系来分析都不充分,相反,其目标是将马克思主义变为一种以性别为核心的理论。[160]艾里斯·杨提出,这样做的方法是以性别分工为基础的核心范畴来取代无视性别的阶级范畴。[161]性别分工的分析将使人们能够根据资本主义自身的结构和动态说明女性在资本主义下的地位,表明由女性提供的第二劳动力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同时赋予男性以历史性特权。[162]

杨在1990年的论文中强调,双重系统理论是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关于女性分析的重大理论进步,对马克思主义方法的复兴作出了贡献,但这仍然不够,因为它仅仅将两性关系理论嫁接到仍然占主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上。[163]此外,同许多双重系统理论一样,生产与生育的分离强化了自由主义的隔离空间范围,其公共(男性)和私人(女性)领域为女权主义者所不能接受,同时,双重系统理论并不解释工作场所的性别歧视。[164]杨不仅担心性别问题不能与更大的反资本主义运动隔离开来,还担心女权主义者仍致力于将反资本主义斗争和女性解放统一起来。[165]基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政治工作可以做到这一点:

我所说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政治是指,社会主义运动必须重视女性问题、支持女性自治组织才能成功,一切社会主义组织都要有女权意识;女权斗争和组织在主旨上应反对资本主义,并应明确将对女性的压迫与其他形式的压迫联系起来。[166]

此外,杨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作为女权主义者的任务应以反资本主义为基本原则,并应将女性的处境与种族主义和帝国主义现象联系起来。”[167]艾里斯·杨将重点置于种族主义,种族主义也是上述其他理论家讨论的焦点。与齐拉·艾森斯坦一样,[168]艾里斯·杨坚信反种族主义和反性别歧视的斗争存有联系。

5、南茜·哈索克与视角理论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哲学家南茜·哈索克也为齐拉·艾森斯坦主编的《资本主义父权制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案例》(1979卷)撰写了一篇文章,文章重点讨论女权主义理论如何能够为革命战略的发展作出贡献。[169]她认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任务应该同时关注个人生活和社会制度,目的是创造一个新社会和与资本主义个人观念相对立的新个体。[170]女权主义者特别关心的是阶级的性质。哈索克指出,资本主义下的阶级分化以不同方式影响着女性和有色人种,而对于男性工人则以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为基础。同时,女性所处的不同阶级影响着她们的日常生活,而这必须纳入政治组织的考虑中。[171]

1983年,哈索克已经提出了一种特定的女权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概念——取代并发展了马克思的方法和理论——即“在生产过程中,社会与自然界的互动对人类和知识理论两方面均起了塑造作用。”[172]相应的,女性和男性活动的差异对认识论产生重大影响。[173]在资本主义下,男性工人的视角是通过参与用于交换的商品的生产而形成,并且导致该社会具有二元论、抽象性和等级化的思维特征。[174]与此相反,女性花费更多时间来生产使用价值而非商品交换,她们作为母亲的生活关涉她们的改变、成长及与自然的统一。[175]由此产生的女性自我建构使女性更重视具体而非抽象,并赋予她们一种能将其与他人及自然界持续联系起来的感觉。[176]女性基于其生活活动的观点对理解和构建社会关系具有重要的认识论和本体论意义。[177]最重要的是,此观点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一个模型:

有必要归纳女性活动所提供的潜力——将社会定义为包括使用价值和人类在内的非财产的生产者。[178]

换言之,女性的生活活动构成了一种具体的女权主义和唯物主义认识论基础。[179]想必,新社会是由非性别化的人构成,她们重视关系价值以及谁生产了使用价值而非商品交换。

人们应注意到,哈索克所描写的女性特征与其他女权主义作家著作的相似之处即在于此。例如,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她的理论把以权利为导向的观点与男性联系在一起,而将以关怀为导向的观点与女性联系在一起。[180]然而,哈索克将这些洞见置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背景下,将其解释为女性在工作场所和家庭中的生产活动,而不是将其归因于社会化或心理分析。[181]

6、艾莉森·贾格尔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

哲学家艾莉森·贾格尔1983年出版的《女权主义政治与人的本质》一书最著名,她在书中将女权主义描述为政治哲学,讨论了自由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激进女权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背后的人性理论以及由此产生的政治。[182]她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特别贡献是将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作为一个统一概念,从而使另一种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观念适应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目的,同时也融入了激进女权主义和精神分析的洞见。[183]她的出发点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异化劳动理论。[184]马克思认为,在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与他们的劳动产品(不属于他们)、生产行为(由他人控制并为获得生存所必须)、种群(作为自由创造的人)和其他人(通过阶级划分及与其他工人的竞争)相疏离。[185]贾格尔采用马克思的异化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女性。她认为,生产劳动和生育劳动的性别分工,同样导致女性与他人本质上的隔阂。[186]克服这种异化的唯一途径是消除生活各方面的性别分工:“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目标是废除构成人类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不仅是作为工人和资本家的,也是作为男性和女性的。”[187]

贾格尔的分析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所应从事的政治工作类型有深刻启示。女性必须摆脱对其身体的对象化和“女性化”的需要,以克服其性别的异化。[188]此外,女性需要能够控制她们成为母亲的条件,即如何生育,如何抚养子女,以便使她们克服在这些生活领域中的异化。[189]因此,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政治不仅应着眼于平等获得有偿就业的条件,还应努力促进生育自由,例如,反对非自愿绝育以及获得负担得起的避孕和堕胎。[190]女性在市场上的工作结构以及她们的工资也应成为积极行动的主题,与工会及其他相关就业群体(其中许多是20世纪70年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组织的产物),如职业女性协会共同开展工作。[191]然而,女性问题不应仅仅被列入革命运动的关注行列。相反,革命的概念应由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扩大,从而不仅包括法律和结构的变化,而且还包含意识上的变化。[192]

7、理论与实践的个案研究:西尔维亚·费德里西与“家务工资”运动

在我选择构建的经典外,还存在大量的能以有趣的方式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文献,其以学术或小册子的形式出现,就此我不在一一赘述。政治哲学家西尔维亚·费德里西的著作与“家务工资”运动广泛相关,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的一个好例子。费德里西在其经典文章中,特别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角度对家务工资进行了理论分析,这些文章于2012年在一本藏书中重新发表。[193]她提出这一问题是为了揭示和颠覆女性在资本主义下的角色。[194]获得家务工资并非是这场斗争的真正目的:

事实上,要求家务工资并不意味着如果我们得到报酬,我们将继续做这项工作。它的意思正好相反。即是说,我们对家务工资的渴求是拒绝做这件事的第一步,因为对工资的需求使我们的工作变得可见,这是开始与之斗争必不可少的条件,无论是在家务劳动的直接方面,还是作为女人味更为阴险的特质,都是如此。[195]

真正的斗争是为了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社会服务,所以对工资的要求只是“资本与工人阶级之间权力关系的表达”。[196]1984年,费德里西对此进行了反思,她认为“只要家务劳动没有报酬,就没有任何激励措施来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197]因此,家务工资可以被看作是齐拉·埃森斯坦战略的一个例子,即推动改革显示了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局限性。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的持续批判不仅与家务工资运动有关,而且扩展到其他许多领域并成为全球性问题,例如,生育问题、环境主义和对女性的暴力。在每一个相关的主题中,作者和行动者都明确倡导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观点。[198]当然,更充分地讨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思想在所有这些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延伸超出了本文的范围。

总之,在1975年海迪·哈特曼发表文章至1983年艾莉森·贾格尔在其他形式的女权主义背景下出版著作期间,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实现了理论的大发展。齐拉·艾森斯坦描述和检验了资本主义和父权制之间的相互作用;艾里斯·杨呼吁建立以劳动的性别分工为核心观念的统一理论;南茜·哈索克提出了基于劳动分工的唯物主义女性视角;艾莉森·贾格尔调整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以描述当前女性与理想种群的分离,并呼吁消除任何基于性别的劳动分工。最后,像西尔维亚·费德里西这样的行动主义理论家在她们的实践中运用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在下一节,我描述了1983年以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在如何继续在学术界被研究和发展,尽管不是在法学界。

(四)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并未从学术界消失

正如前面的章节所显示,1975至1983年间,美国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著作蓬勃发展,形成了一套对女权主义法律理论来说可能颇有成效的经典文献。一些学者认为,1983年以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几乎消失了。[199]这是真相,但只是真相的一部分。鉴于这种理论与公民权利、反战和反帝运动间的重要关系,理论化可能由于战争的结束、民权运动最活跃的跨种族阶段的结束、女权主义的反弹以及罗纳德·里根和玛格丽特·撒切尔时代更保守的政治氛围而消退。此外,许多女权律师着手可能实现的事项,即攻击具有歧视性的法律和实践,例如性别隔离的招聘广告及许多职业对女性的排斥。身份政治和后现代主义的兴起无疑起到一定作用,因为理论家们背离了社会主义和激进女权主义早期作品中的普遍主义和本质主义。但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实际上并未消失。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一直存在于法学以外的学科中,存在于早期社会女权主义理论家的后期著作中,存在于南茜·弗雷泽等其他主要学者的著作中。

1、法律以外学科中的连续性

1983年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经典仍被继续阅读,并且她们的思想渗透到了女性研究项目和其他学科中。[200]特蕾莎·阿莫特(Teresa Amott)和朱莉·马泰(Julie Matthei)于1991年出版的著作显示,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分析仍感兴趣。[201]她们的著作《种族、性别和工作》,旨在“强调在资本主义经济扩张历史进程中性别、种族、族裔和阶级制度的重大转变”,并表明这些转变对女性工作的影响。[202]他们讲述了不同阶级、不同种族及不同族群中女性的劳动经历,要求读者思考性别、种族和阶级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以及三者同经济剥削的关系。[203]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读本传统延续到了21世纪。其中之一是于2002年出版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项目》,不仅包括有影响力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著作家,如希拉·罗博瑟姆、罗莎琳德·佩切斯基(Rosalind Petchesky)和南茜·哈索克,还包括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争论的持续范围及活力的例子,这些争论建立在早期著作的基础上,如“性、性别和生育”、“家庭:爱、劳动和权力”、“工资劳动和斗争”、“经济、社会福利及公共政策”等。[204]这些文章涵盖了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01年这段时期,收集的目的是为表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确实是一个持续项目。[205]此外,最近重新出版了西尔维亚·费德里西的著作和一位英国学者另一本关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经典著作似乎表明了人们对这一理论观点的持续兴趣。[206]在这一传统有所著述的杜克大学学者凯瑟琳·威克斯(KathiWeeks)指出,最近人们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兴趣重燃,并表示:“我们正处于一个可以把20世纪70年代的女权主义标准批判视为正统的时刻”。[207]自2011年来,在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土耳其举行了多次旨在恢复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会议。[208]

辛西娅·科伯恩(Cynthia Cockburn)曾在有关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问题的一次会议上写到了面对现代女权主义者的问题,并督促:“让我们重启一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潮流……这不违背‘平等’,而是坚持权力转化,这是对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挑战,也是对性别歧视、种族主义、民族主义、军国主义和宗教教条的挑战,这远超出了一个国家的范围。”[209]总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思想一直是学术界女权主义中一股宏大暗流,而且这股暗流目前正在兴起。[210]

2、杨与艾森斯坦后期著作中的连续性

此外,经典的作者们在1983年并没有放弃她们的理想,尽管有些人的写作术语发生了某些改变。例如,艾里斯·杨于1985年写到,女性与福利国家间的矛盾关系以及所谓的“公共父权制”(家庭以外的机构,如社会福利官僚机构),正在成为压迫和控制女性的场所。[211]杨认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对国家福利机构的回应既支持又反对,即为满足贫穷女性的福利而寻求扩大福利国家规模,同时也要努力消除福利对女性自主权和确定自身需求能力的影响。[212]进步派(已经成为左翼人士的新术语)也应该提出自助和替代服务条款的方法,以与反民主和官僚主义的国家服务管理形成对比。[213]

然而,到了1990年,杨想知道“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是否仍然是描述她政治态度的准确术语,她说:“对自己和他人来说80年代和90年代的政治倾向均具有更多复杂性和情境化,而非简单‘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即能表达。”[214]杨描述为何发现这种政治趋势的女权主义者现在更少关注歧视女性的结构性原因,并已“从风险普遍化之特定社会观点的整体理论中退出来”。[215]杨表示自己仍致力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目标。

我现在发现,构建一个单一的女权主义历史唯物论过于雄心勃勃和天真幼稚。然而,我仍认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承诺为劳动活动关系提供了具体说明,这对解释男性主导的生产和生育仍然很重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并未实现……

在政治上,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总是承诺彻底改变资本主义父权制,创造一个非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即一种民主制经济。在此经济形态下,女性的劳动受到同等重视,女性自身不再遭受暴力和性剥削。[216]

她仍然致力于这一愿景。[217]若非杨于2006年英年早逝,我相信她会继续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作贡献。

齐拉·艾森斯坦从未停止过解决复杂的从属和剥削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关注的核心。1990年,艾森斯坦写到,在东欧共产主义垮台并考虑到中国对更大民主的需求、有色女性引入激进多元化以及新保守主义背景下有必要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进行重新理论化,她得出结论说,“我不再认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是我政治观点的准确命名。”[218]这部分是由于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政治观的缺位及“社会主义”在新保守主义时代不可能吸引主流女权主义者。[219]艾森斯坦认为,发展“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时候到了,这种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不受“按经济阶级优先次序界定之传统社会主义分析的制约”,它足以代表认识到经济阶级关系是性别和种族主义的洞见。[220]因此,此项任务便无需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而是重新思考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本身,并在其基础上建立一种激进和重构的女权主义,即便改变社会主义女权主义。[221]

总之,艾里斯·杨和艾森斯坦后期的工作均是为了拓展早期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本身,以解决具有多样性和全球自由主义的新世界,即表明女性压迫、种族主义和帝国主义间相互联系的新世界。她们的总体愿景和目标并未改变,一位描述女性研究项目发展情况的学者通过采访那些曾在芝加哥构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并将其带入学术界的女性得出类似结论。她们“仍然认为自己是左派、唯物主义者、进步主义者或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尽管她们的观点在过去几十年里变得更为复杂。[222]她报道了她所采访的一个人,谈到:

尽管现在没有女性研究项目称自己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但从马克思主义、反种族主义和女权主义视角看,“她们都强调女性和全球化”。“我们所拥有的反资本主义理解要比开始时广泛得多”,“没有一个从事独立女性研究的人认为在全球资本主义下女性解放具有可能性……”[223]

简而言之,许多参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原始理论化和积极行动的女性仍然存在,在这方面她们并未改变自身观点。

3、其他学者著作中的连续性

还有其他一些学者,其中一些人自诩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另一些人则并不这样认为,她们也建立并发展了1983年以后经典时期的洞见。以哲学家南茜·弗雷泽为例,她也曾多次写过有关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福利、需求和分配的文章,将她的理论称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224]弗雷泽特别关注如何将经济再分配及身份的承认融入一个综合理论框架。[225]弗雷泽注意到身份政治和经济平等要求的重大转变,她将两种正义主张理论化为一个世界中正义的两个维度,在这个世界中次级群体同时遭受着经济上的分配不均及身份上的不承认。[226]弗雷泽主张采取政治运动将两种观点结合在一起而非裁剪任何一种观点,如可比价值运动,其中“在男女之间重新分配收入的主张与改变按性别划分的文化价值模式的要求明确联系在一起。”[227]弗雷泽主张“非正式的改革”,这种改革将启动更为激进的改革。[228]在此,弗雷泽要为争取社会民主改革而奋斗,比如,对收入征收高额累进税、普遍的社会福利待遇、充分就业的经济政策、资源的充分共有以及庞大的非营利机构。[229]21世纪背景下,弗雷泽的希望在复苏,“几十年前第一次启发我的那种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似乎仍然是我们澄清当代性别公正前景的最大希望。”[230]为此,弗雷泽认为将再分配、承认及代表权整合起来必不可少,以便“将女权主义批判与资本主义批判重新联系起来,从而使女权主义在左派中重新定位”。[231]

总之,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活动家和理论家所播撒的种子,历经漫长岁月后在学术界结出了果实,并为社会科学和人类学领域提供一股有影响力的思想。此外,上述所有作者均在学术界找到了很好的归宿,在那里她们可能“感染”一代又一代的学生。海迪·哈特曼离开学术界,于1987年成立了女性政策研究所,但上述讨论的其他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作家的学术资历可圈可点。艾里斯·杨虽然是个哲学家,却担任芝加哥大学的政治学教授直到去世。齐拉·艾森斯坦在伊萨卡学院政治学系担任教授,度过了她的职业生涯,现在已退休。南茜·弗雷泽是新学院大学的哲学教授,南茜·哈索克担任华盛顿大学政治学系教授直到去世,莉森·贾格尔是科罗拉多大学哲学与性别研究系的教授。[232]总之,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不仅幸存,而且在学术界枝繁叶茂,但并非法学院。

 

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与法学界

 

 20世纪70年代早期,女性开始涌入法学院,此前女性在法学院并不受欢迎。[233]由于诉讼及《民权法案》后的诉讼威胁,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均意识到他们不能再排斥女性。[234]美国法学院中女性人数从1967年的4%跃升到1974-1975年的20%,再到1985-1986年的40%。[235]当然,这是我在第一部分所描述的社会和政治激进主义时期,也是社会主义女权运动高潮期。新近在法学院学习的女性,她们多曾参加过积极行动。[236]她们继续在法学院从事政治活动,组织解决那里的歧视问题、针对十大华尔街公司提起诉讼、游说女性和法律课程并建立一个全国女法律学生组织。[237]在关于女性和法律课程中,最终出现了教科书,时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共有8本问世。[238]大多数创建女权主义法学领域的女性在1980年以前即毕业于法学院。[239]本部分描述了女权主义法律理论作为一门学科的发展以及该学科内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发展的缺失。

(一)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在法学界的发展

第一本关于女性和法律的教科书着重于判例法和对形式平等的追求。[240]这反映了20世纪70年代在鲁思·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女性权利项目的支持下开展的运动。反复的排斥性行动在近十年中不断下降,直到女权主义律师遇到生理差异所造成的障碍——败诉,以怀孕歧视为例,这种歧视显然不符合宪法“平等保护条款”框架下的法理区分。[241]争论最初倾向于“同一性”和“差异性”理论间的区分,从而使她们可以在更现实的平等基础上竞争。罗宾·韦斯特之类的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家呼吁理解和重视女性的独特经历,而这种经历多为以往的法律所忽视。[242]女权主义学者及行动派律师按照这些观点分裂为不同阵营,例如,平等是否需要给予怀孕女性产假?对女性的区别对待是否会让她们更加刻板或使其成为不那么理想的员工?[243]

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acKinnon)加入了这场辩论,1979年出版的著作《职业女性的性骚扰》,1982-83年在《标志》上发表的两篇文章,最终于1987年以《未修正的女权主义》一书出版的许多演讲和论文使得这场对话更为深入,也更加复杂。[244]麦金农对女权主义理论的“同一性”(或形式平等)和“差异性”分支(通常被认为是文化或关系女权主义)两方面均发起毁灭性的攻击,她认为男性提供了这两个分支衡量平等的标准并且所有法律都赋予男性一种平权行动方案。[245]麦金农自身关注的是性与权力分配的关系,并提出一种歧视性做法会被识别出来,通过它是否由于性而涉及到对一种性别的系统性社会剥夺。[246]麦金农的理论及其政治法律著作——例如,设计性骚扰的基本法律理论和均等就业委员会标准并在最高法院[247]为其辩护,以及为对色情作品造成的损害提起民权诉讼起草了一项法令[248]——引起了巨大反响,她的作品无疑是女权主义法律理论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249]

20世纪90年代的特点是,有色人种女性越来越主张女权主义法律理论的“本质主义”色彩或以某一阶层白人女性的经历为前提。安吉拉·哈里斯(Angela Harris)以此观点对凯瑟琳·麦金农以及罗宾·韦斯特发起了抨击,哈里斯认为非裔美国女性的经历在她们的工作中被忽视,同时她描述了将有色人种女性的洞见融入女权主义法律理论的益处。[250]同性恋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家提出了相关的主张。[251]很快,超越了女权主义和左翼政治的身份政治开始流行于法学院,这一方面使得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变得更为复杂和倍受质疑,另一方面也使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在理解上更为深刻,如提出交叉性概念;发展了一个新领域,如批判种族理论;形成了新组织,如拉丁批判组织。[252]

(二)暗含在新兴女权主义法律理论中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是批判理论的一支,但它并没有发展出自身可识别的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分支。法律评论及其他法律著作几乎没有迹象表明新兴女权主义法学家熟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除一个明显的例外,即凯瑟琳·麦金农。麦金农仔细阅读了这些著作,她对此表示同情,但总体上不同意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方法。其他拥有马克思主义和左翼背景的女性,她们最早被吸引到批判法律研究运动中。

1、麦金农和马克思主义

麦金农深谙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253]并在其巧妙推翻马克思主义的文章(这些文章发表在《标志》上)中充分使用了这些理论:

性之于女权主义正如劳动之于马克思主义:它们本属乎自身,却常被剥夺。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社会基本上是由人们在生产和制造生活必须品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构建。劳动是塑造和改变自然界及人类社会的过程,劳动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使人成为一种社会存在。劳动是人之所以为人必不可少的条件。阶级是劳动的组织形式,产品是劳动的成果,资本是劳动的凝结形式,控制权是劳动的焦点。

当为他人的利益而有组织的剥削另一些人的劳动时,意味着一个阶级产生,即工人阶级;当为他人之需而有组织的剥夺他人的性时,也可以定义一个性别,即女性。异性恋是性的结构,性别和家庭是性的固定形式,性角色的特质普遍化为社会人格,生育是性的结果,控制权是性的焦点。

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是权力及其分配的理论:充斥着不平等。[254]

然而,麦金农坚持认为,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不能像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试图去做的那样将二者混为一谈;她认为,二者深刻对立并且试图将女权主义归入马克思主义,从而忽略了性是一种权力形式。[255]

在《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一书中,麦金农从女性视角扩展了她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256]麦金农认为,卡尔·马克思认为女性由自然所定义并通过引证其著作中的章节来支撑此论点,从而表明马克思本人作为19世纪男性,其理解的局限性。[257]麦金农指出,“马克思没有系统的看到,他所认为自然的东西与其批判的资产阶级社会有共通之处。”[258]相反,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却不认为女性的从属地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某种需要解释的东西。但是,恩格斯将女性的地位仅仅理解为家庭形式的产物,特别是资本主义。[259]反之,家庭形式的变化亦是经济变化的产物,而恩格斯并不相信按性别分工本质上具有剥削性。[260]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均假定公共(男性)和私人(女性)领域的分离。[261]事实上,麦金农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在很多方面赞同自由主义理论的自然主义,玛丽·戴利(Mary Daly)、卡罗尔·吉利根、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oBeauovir)、苏拉米斯·费尔斯通、朱丽叶·米切尔、南茜·霍多罗夫(Nancy Chodorow)和多罗西·丁内斯坦(Dorothy Dinnerstein)等女权主义理论家亦是如此。[262]

麦金农认为,唯一一个成功将社会主义和女权主义综合起来的尝试是家务工资,它“希望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范围内解释性别和阶级,但在女权主义基础上……打破家务劳动与女性生物学间的意识形态联系……”[263]在这方面,麦金农讨论了上述诸多见解,不仅有关家务工资,还涉及朱丽叶·米切尔、海迪·哈特曼和齐拉·艾森斯坦的理论,即是说女性的无偿家务劳动生产了资本剩余价值,女性本身成为廉价劳动的后备军,并充当家庭和经济的心理及经济安全闸。[264]因此,使女性拥有生产权利“是使女性解放成为阶级斗争的关键时刻。”[265]

麦金农说,家务工资这种方式引发的问题在于,导致女性对家庭的依附,并使其家庭主妇的身份合法化,然而这并未解决女性对象化及暴力侵害女性等形式各样的问题。[266]当然,麦金农的第一个观点是正确的,只有将有偿家务劳动需求从字面意义上理解,而非西尔维娅·费德里西的以上描述,即家务工资作为一种需求,等同于拒绝履行这一职责。[267]尽管麦金农对此持批评态度,但她还是异常同情家务工资的方式:

这种理论正是要揭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男性主导的隐含预设……争论实质上是为使女性的家务劳动与其他形式的资本劳动相称,以消除表现出来的不平等,从而结束所设定的“固定的个人依赖关系”,而这种关系被假定为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之抽象劳动的前提……

“家务工资”的观点是将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结合起来的一种尝试,此种观点充分揭示了资本主义下劳动的双重性,而这种双重性被作为一种压迫和可能解放的关键……作为综合性尝试的顶峰,它迫使人们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重新审视家务劳动以及从女性的角度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同时引起了对社会的批判,即社会从其中心排斥女性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女性的边缘化。[268]

简言之,根据与家务工资有关的著作得出的综合尝试是一项实质性成就,但这对麦金农来说还远不够,她彻底否认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即将女性问题简单纳入传统马克思主义分析。[269]麦金农坦言:“激进女权主义是女权主义。激进女权主义(在此之后,女权主义未经修改)是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它试图在方法层面解决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问题。”[270]尽管马克思主义认为变化是外在的,但激进女权主义将其视为具有内在和外在双重属性,麦金农设想的女权主义方法是意识觉醒,她把这种方法作为认识论和政治技术两方面来发展。[271]麦金农还将国家和法律理论描述为男性,即在其客观性、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假设以及使男性对女性性的控制合法化的法律实质性规范中。[272]

显然,麦金农最感兴趣的是性和权力之间的关系,她把在不同的环境中探索这种关系作为其一生的工作。尽管麦金农以马克思主义为出发点,但她“从试图将女权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平等地联系起来,转向创造一种能够独立存在的女权主义理论”,这种理论通过“对女权主义实践的提炼”而产生。[273]从此意义上讲,麦金农的工作可与20世纪70年代的激进女权主义者相提并论,尽管我不愿将其理论置于任何一个领域。然而,麦金农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关系比通常表现出来的更为复杂,她并非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无动于衷。[274]

2、超越麦金农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否定判断

除麦金农的全面分析外(总的来说是负面分析),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法学院发行的女权主义作品中少有关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传统的痕迹。一篇公开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的文章被收录在1982年的《法律中的政治:一个进步性批判》一书中,这本书起源于全国律师协会的一个项目,后来成为与批判法律研究会的一个联合项目。[275]该文的作者黛安娜·波伦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纽约市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小组的成员之一。[276]她认为,权力关系必须被视为包含阶级和性别两个层面,尽管资本主义已将女性此前的从属地位融于其中,以至于女性现有地位是资本主义和父权制双重统治制度的产物。[277]她提议,女性的合法收益取决于其他事项,即“女性运动的相对力量和父权制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需求间的冲突”。[278]进步律师和法科学生在研究小组中使用了该书(就像我一样),故而他们接触了到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最基础的描述。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法学教授弗兰·奥尔森(Fran Olsen)在1982年的文章中提到一些早期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著作,她在文章中抨击了公私分裂的意识形态,探讨了自然主义、自治、国家中立和不干涉在家庭和市场中(这两个机构均涉及私人领域)运作方式上的差异。[279]奥尔森的开创性文章(与麦金农在《标志》上发表的文章同时出现),尽管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思想流派,但指出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必不可少的方向,它清除了许多围绕公私分裂的混淆和困惑,并揭示了这种意识形态在法律上的不同之处。20世纪90年代早期,黛博拉·罗德(Deborah Rhode)在其发表于《哈佛法律评论》的一篇关于“女权主义和国家”的文章中提到一些经典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作品,[280]法学教授马里恩·克雷恩在其劳动法的著作中透露了其熟悉一些典型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作家。[281]

除这些早期参考资料外,社会主义主义女权主义在法律理论中几乎没有任何代表性。是不是因为凯瑟琳·麦金农强有力的论证让其他女权主义理论家相信这是一条死胡同?我非常怀疑这种解释。事实上,我怀疑许多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家是否完全熟悉麦金农的马克思主义基础。那些读过《标志》中文章的人会接触到它,但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麦金农在《标志》上发表的文章与法律人的标准文献相去甚远。然而,麦金农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详尽分析以及试图综合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各种尝试,包括家务工资运动,并未体现发表在《标志》上的文章中。麦金农最通俗易懂的书是《未修正的女权主义》(1978),该书是由早期一些演讲中的口头发言整理而成,但不包含她对马克思主义的分析。《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1989)确实包含对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但很多人只是将该书视为对《标志》中的论文和《未修正的女权主义》(1987)一书的修改。事实上,在《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1989)的引言中麦金农的编辑曾说,1987年和1989年两本书之间的关系是:“你曾看过这部电影,现在来读原著吧。”[282]无论如何,我曾发现《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前八十页的探讨并非只是一种评论,即对待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的关系并且试图综合二者,这表明评论者没有读到这一部分,或觉得没有足够的准备来面对它,或者认为该部分没有意义。[283]因此,麦金农的介入并不能从女权主义法律理论的角度来解释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缺失。

3、批判法律研究与女性批判

那么,在20世纪60、70年代的运动中,所有活跃在法律教学中的女性在何处呢?许多左翼女性在法律教学中倾向于批判法学研究,此乃政治上左倾学者的学术港湾。批判法学研究起源于1976年,因为有人提议要建立一个法学理论研究者能够围绕各样共同主题进行联系的地方,有些源于马克思主义,有些基于法律现实主义传统,还有一些则因受大陆哲学的影响而强调解构和法律的不确定性。[284]所有人都倾向于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具有政治性。[285]该组织召开了全国性会议,会议中女性法学教授开始觉得她们的关心被“边缘化”,即是说她们被委托到主要由女性参加的小组并受到性别歧视的评论。[286]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批判女权主义者已成为自身较为明确的群体。不久后,性别、种族和族裔问题开始成为批判法学研究会议议程的主要议题。[287]

然而,批判女权主义开始以多种方式偏离批判法学研究的分析。例如,虽然批判女权主义同意批判法学研究关于法律不确定性的观点,强调法律的主观性和性别偏见,但批判女权主义强调经验分析(从女性的经历中得出证据),这两种方法出现了分歧。[288]批判女权主义也从一般理论和理想视角转向身份政治。在我看来最有趣的是,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家并没有挖掘她们可以获得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传统,她们在写作中也没有被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方法所吸引。鉴于我在下一部分所述理由,我认为这一转变将使发展中的领域陷入无力,回归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见解将丰富今天的女权主义法律分析。

 

                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法律理论的星星之火     

 

在这一点上,我应当从第一部分所描述的历史和理论中来阐明社会主义的理想。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资本主义(即便是监管新政更新版)[289]与人类的繁荣格格不入,尤其是女性。尽管如此,资本主义如今仍然是一个有用的分析范畴,因其提供一个看似统一的主导全球的经济系统。同时,经济力量(即生产和生育的关系)虽非唯一要素,但对历史、社会和性别的学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解释工具。除其他事项外,父权制是一种生产关系。[290]

如下价值观将为建立基于社会主义的另一种制度提供依据,在此制度下利润不会成为经济的唯一或主要驱动力。一个彻底改变的国家,不会成为商业利益的俘虏,而将成为经济和社会民主化的工具。为此,它将使用集体资源以确保所有公民摆脱基本所需的限制,能够通过集体谈判、共同管理等机构来参与对工作生活的控制并在决定执行这些政策的政府方面拥有真正有效和平等的发言权。在此过程中,女性的角色尤为重要,因为她们的生活需要这些变化,而且女性的观点更符合非资本主义制度的需要。

重温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观点,可以为女权主义法学带来许多有价值的见解。我将在这里描述的只是其中的几个,并且鼓励读者多想一想。一般来讲,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融入法律研究,将会对私人及公共领域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以及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影响有更为深刻的理解,承诺在法律理论分析中纳入种族、阶级和性别以及针对女性多重角色的类别进行更为复杂的阶级分析。它还提醒我们,对两性关系任何有意义的分析必须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因为大多数女性生活在父权制依旧强大的全球南方,同时,对经济剥削的探索应及于国内和国际两方面。[291]

在就业法领域,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成了父权制和资本主义的核心问题,注入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将会更好地理解就业歧视的顽固性。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对劳动性别分工的分析将深化我们关于改变它的必然要素的理解,也将深化我们对于劳动性别分工跨国性的理解。对家庭法而言,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将为家庭的经济功能和它们与大经济体的关系带来高度发达的分析。与其把重点放在“工作或生活问题”上,不如关注当前家庭和市场经济结构与其所依据的预设之间根本的不相容性。人们将注意到,美国女性依靠女性移民来照顾孩童和老人,同样具有剥削性。在争取女性生育自主权的斗争中,对潜在利益的敏感不可避免。将探讨的是经济危机对社区的破坏与对女性的暴力之间的联系。

这远非女权主义法学理论可以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中引入实质性见解的全部,我希望我们能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中获悉更多。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也提出诸多可有效改变女性法律、政治、社会及经济地位的策略。早期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家都强调种族、性别及阶级间的相互关系。优先考虑将不同群体女性的利益相结合的问题,这对建立群体间联盟至关重要。此外,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家强调改变,以改善女性生活,同时也树立集体意识。因此,除简单增加女性精英群体应当享有的权利外,重点应为改革,以改善多数女性的生活,尊重她们共同的问题,也增加她们的权力和权力意识。齐拉·艾森斯坦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著作家提出,通过零碎的改革以加剧女性生活和经济间的矛盾是一件好事,因为从长远看,这将提升女性的意识,使她们成为一股系统性变革的力量,因为在她们的一生中,繁荣的条件都需此种重大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也意味着对冲突也有一定的容忍,并认识到任何涉及更多分享财富和特权的重大长期变革都需要对抗。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也为跨越身份差异的大团结意识提供了基础,这在当今的女权运动中尤为重要。

这将对我们的研究和写作产生何种影响?以一篇反映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方法的法律评论文章为例(原文虽未声明),即坦尼娅·洛弗尔·班克斯(Taunya Lovell Banks)所写的“迈向全球批判的女权主义视野:家务劳动和保姆税争论”。[292]这篇文章讨论了两名被提名为美国总检察长的女性,她们因雇用无证女性为保姆且未支付社会保险工资从而被要求退出考虑时所引发的公众和立法辩论。[293]从马里恩·克雷恩对艾莉森·贾格尔的“女权主义政治与人性”一文摘要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她只是熟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294]但班克斯着手解决这种做法所产生的问题,即在家庭分工中将女性的任务归之于照顾孩童,并将此划归为私人领域,[295]工作场所的劳动结构要求渴望与男性同等的职业女性可以雇佣另一名全职女性以照顾她们的孩子,[296]这种照料在地位和工资方面均被低估,并且监管不到位。[297]由于贫穷国家工作岗位的缺乏,移民女性作为低收入儿童保育工作者的市场全球化,[298]并且种族、公民身份以及阶级问题充斥该市场。[299]班克斯不希望采取集体行动以解决家政工人的处境,这不仅是因为这些劳动女性之间种族和公民身份的分歧,也是因为她们工作的孤立性。[300]然而,克雷恩的分析对女权主义法学来说是一个巨大贡献,这种分析表明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观点出发之视野的敏锐性。

我相信现在是接受这些洞见的时候了。这不仅是因为她们所提供的批评性分析与21世纪女性所面临的问题息息相关,也是由于社会主义可能比过去几十年更易于接受。大量年轻人对伯尼·桑德斯的总统竞选做出回应,他们公开呼吁社会主义,这使许多观察者感到惊讶。反映在“占领”运动中的对不平等和经济的新关注与前几十年的公开辩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如美国《国家》(The Nation)杂志的一位作者所言,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资本主义无法应对,其对社会中年轻成员造成的损失尤为严重,[301]这就催生了一批年轻的记者和博客作者,他们开始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302]此外,法学教授和政治学者也开始挑战神圣不可侵犯的美国宪法,认为其陈旧的结构阻碍为维持当代民主所必需采取的行动。[303]

最近的历史似乎表明,民主与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不相容,且在当前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下无法实现有效和平等的自由。自2008年金融危机和总统与国会之间持续僵局以来,美国学术界和社会已开始重新审视我们的经济和宪政制度之根本预设。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与更大的平等和更大的民主之间的推定联系已受到严重挑战,并已成为公众讨论的议题。托马斯·皮克迪(Thomas Piketty)在2014年出版的《二十一世纪资本论》一书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持续数月,该书展现在政府干预缺位的情况下,经济不平等不断加剧的历史和必然性。同时,至少从2002年起,该书的大部分研究都出现于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在《纽约时报》的专栏中。[304]此外,据《纽约时报》报道,“2014年100本著名书籍”的其中一本认为,在当前的资本主义和政治体系下气候灾难无法避免。[305]简言之,我认为引入挑战新自由主义和新资本主义预设的批判理论的时机已成熟,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正是这样一种理论。

 

结论

 

本文意在重新审视现代女权主义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并将其运用于法律理论。在公民权利和反战运动背景下,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从女性运动和新左翼之间的对抗中产生了一种充满活力的争论传统。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家提出了一个概念框架,这种框架对性别权力关系提供了另一种理解,这对理解法律及法律变革都很重要。这一观点对当代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具有指导意义,因为基本制度再次受到了挑战。本文描述了1975年至1983年间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经典著作的基本洞见,并试图说明这些洞见如何丰富今天的女权主义法律理论。我还注意到,法学界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关注不够,只有凯瑟琳·麦金农在认真地对待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但她却不同意其观点,而其他女权主义法学家基本未吸收20世纪60~80年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家做出的宝贵智识贡献。

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价值观和目标已经激励了许多当代女权主义法律学者的工作。我想到的女权主义法学家是:罗宾·韦斯特,她坚持正义与关怀间的联系;[306]玛莎·法曼(Martha Fineman),她发展了脆弱性理论;[307]琼·威廉姆斯(Joan Williams),她的研究打破了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并展现了其与家庭生活和阶级的关系[308],以及像玛莎·麦克劳斯基(Martha McCluskey)这样着眼于经济和阶级的人。[309]此外,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经典的引用又开始出现在一些法律评论的脚注甚至文本中。[310]

探讨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在多大程度上吸收了而不只是参考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已超出本文范围。[311]也许我们中的许多人实际上都是潜在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然而,承认女性在20世纪70、80年代的实践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智识贡献,对这种理论做必要的改进并将其用来分析当代女性所面临的诸多关键问题,这样女权主义法律理论才能得以提升。



*本文首发于Connecticut Law Review, Volume 49,November 2016 Number 1. 本文的翻译得到了Connecticut Law Review编辑部和作者的授权,在此谨致谢意!

**辛西娅·格兰特·鲍曼,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多罗西娅·S. 克拉克(Dorothea S. Clarke)女权主义法学讲席教授。感谢本·奥尔特曼(Ben Altman)、伯南丁·多恩(Bernardine Dohrn)、戴维·吉尔伯特(David Gilbert)、阿齐兹·拉纳(Aziz Rana)、安娜·玛丽·史密斯(Anna Marie Smith)、悉尼·塔罗(Sidney Tarrow)和邱昭继等人的宝贵建议。感谢康奈尔法学院同事在2016年1月举行的午餐演讲会上针对本文提出的意见。特别感谢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图书馆丰富的馆藏和图书馆馆员埃米·埃莫森长期以来的帮助。

***邱昭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勇,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16级研究生。

[1] 见 WERNER SOMBART, WARUM GIBT ES IN DEN VEREINIGTEN STAATEN KEINENSOZIALISMUS? (1906); Seymour Martin Lipset, WhyNo Socialism in the United States?in 1 SOURCES OF CONTEMPORARY RADICALISM31 (Seweryn Bialer & Sophia Sluzer eds., 1977); Eric Foner, Why Is There No Socialism in the UnitedStates?17 HIST. WORKSHOP 57 (1984).

[2] 见,例如,Cynthia Grant Bowman, TheEntry of Women into Wall Street Law Firms: The Story of Blank v. Sullivan& Cromwell, in WOMEN AND THE LAW STORIES 415, 419–21 (Elizabeth M.Schneider & Stephanie M. Wildman eds., 2011) (描述了纽约大学法学院女性权利委员会创建者的背景).

[3] Karl Marx, preface to A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 reprinted in THEMARX-ENGELS READER 3-6(Robert C.Tucker ed.,2d de.1978).

[4] Karl Marx.Wage Labour andCapital, reprinted in Tucker, supra note 3, at 203, 207-10.

[5] 见,Karl Marx & FriedrichEngels, Manifesto of the Communist Party(1948), in Tucker, supra note 3, at469, 473-475(讨论不同历史时期的阶级斗争).

[6] 同上,第475页(描述统治阶级和相应的国家形式之间的关系)。

[7] 同上,第477-483页。

[8] Karl Marx, The GermanIdeology, in Tucker, supra note 3, at 154.

[9] 见,例如,Costas Douzinas &Ronnie Warrington, Domination, Exploitation, and Suffering: Marxism and the Opening ofClosed Systems,11 Am. B. FOUND, RES.J. 801, 810-12(1986) (讨论了阿尔都塞、普兰查斯、米利班德等人的思想).

[10] 见Mark Tushnet, Critical LegalStudies: A Political History, 100 YALE L.J. 1515, 1534-37 (1991); MarkTushnet, Marxism and Law, in 2 THELEFT ACADEMY: MARXIST SCHOLARSHIP ON AMERICAN CAMPUSES 157 (Bertell Ollman& Edward Vernoff, eds. 1984).

[11] 有关马克思之前社会主义的信息,特别是乌托邦社会主义者, 见ALEXANDER GRAY , THE SOCIALIST TRADITION:MOSES TO LENIN 136–96(1946) (描述了圣西门和傅立叶的思想).

[12] 见,例如,Douzinas & Warrington, supra note 9, at 805 (描述了从马克思到欧洲马克思主义的转变).

[13] 见FRIEDRICH ENGELS,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STATE 64– 91 (Pathfinder Press 1972) (1884) (路易斯·H.摩根对美洲原住民的人类学研究认为,原始国家的特点是共产主义和母权制,当农耕文明取代狩猎文明时,一夫一妻制和对女性的虚拟奴役导致了男性合法后代稳固的继承权,进而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财产).

[14] 见,例如,Marilyn J. Boxer, Rethinkingthe Socialist Construction and International Career of the Concept “BourgeoisFeminism”, 112 AM. HIST. REV. 131, 136–40 (2007) (记录了早期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女性拒绝与资产阶级女权组织合作).

[15] ELEANOR FLEXNER, CENTURY OF STRUGGLE: THE WOMAN’S RIGHTS MOVEMENTIN THE UNITED STATES 344 (rev. ed. 1975).新女权主义和后女权主义之间实际上存在诸多连续性,表现在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对进步立法和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斗争以及埃莉诺·罗斯福这样的年长女性参加由肯尼迪总统于1962年建立的总统妇女地位委员会。见CYNTHIA GRANT BOWMAN ET AL., FEMINIST JURISPRUDENCE 16–20 (4th ed.2011).

[16] NAT’L ORG. FOR WOMEN, FOUNDING (2011),http://www.now.org/wpcontent/uploads/2014/01/Founding.pdf[https://perma.cc/RE7P-Q4HG] (last visited Sept. 1, 2016) (记录了全国妇女组织的历史、创设和原始成员).

[17] 有关女性权利诉讼活动的描述,见,Bowman et al.,supra note 15, at 25-89.关于女性进入法律教育的描述, 见,同上,第962-79页。

[18] ALICE ECHOLS, DARING TO BE BAD: RADICAL FEMINISM IN AMERICA 1967-1975(1989) (历史学家); SARA EVANS, PERSONAL POLITICS: THE ROOTS OF WOMEN’S LIBERATION IN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AND THE NEW LEFT (1979) (参与者); JO FREEMAN, THE POLITICS OF WOMEN’SLIBERATION (1975) (参与者); JUDITH HOLE & ELLEN LEVINE, THE REBIRTH OF FEMINISM (1971) (记者); RUTH ROSEN, THE WORLD SPLIT OPEN: HOWTHE MODERN WOMEN’S MOVEMENT CHANGED AMERICA (2000) (历史学家和参与者).

[19] 见EVANS, supra note 18, at 60-101 (叙述了女性参与民权运动的历史).

[20] 同上,第82页。

[21] ROSEN, supra note 18, at 107.

[22] 见EVANS, supra note 18, at 86 (注意到了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中的性别歧视,女性自动降级从事行政工作且被排除在决策团体之外,这一切都源于男性优越性的假设)。斯托克利·迈克尔评论到,“女性在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地位”一再被认为是该委员会中性别歧视的一个鲜明例子,但是当这种歧视被提出时,那里的女性表示这显然是个笑话且在场的每一个人也同样认为。ROSEN, supra note 18, at 108–09. 

[23] 见,例如,TODD GITLIN, THE SIXTIES: YEARS OF HOPE, DAYS OF RAGE 114–26 (1987)(描述了参与民主的学生民主同盟概念及其与旧共产主义左翼团体的区别); EVANS, supra note 18, at 105 (将学生民主同盟描述为“扎根于旧左翼传统的新左翼”).

[24] 见,例如,GITLIN, supra note 23, at 366-67 (说明了北方学生民主同盟项目的女性参与者比男性更好); EVANS, supra note 18, at 141 (描述了女性作为学生民主同盟社区组织者工作的成功).

[25] EVANS, supra note 18, at 151; ROSEN, supra note 18, at 111-12 .

[26] EVANS, supra note 18, at 160, 172.

[27] ECHOLS, supra note 18, at 54.事实上,越南人要求美国团体在与越南人接触时,将女性纳入其代表团,以确保她们首先发言,等等。EVANS, supra note 18, at 188.

[28] EVANS, supra note 18, at 183–92; 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57-59;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 112-13; ROSEN, supra note 18, at 116-24,126-27.出席的大卫·吉尔伯特指出,虽然在1967年的学生民主同盟会议上提出妇女纲领的女性遭到了抨击,但该决议本身获得了多数票并通过。Interview with David Gilbert, Auburn Correctional Facility, inAuburn, N.Y. (Dec. 23, 2014).

[29] 见,例如,GITLIN, supra note 23, at 381-404 (描述了越来越多的暴力活动、不断增长的宗派主义以及气象员组织在这场运动中扮演的角色)。艾丽丝·埃科尔斯认为,如果气象员组织不是这样一股主导力量,新左派和女性解放之间的裂痕便不会扩至如此之大。ECHOLS, supra note 18, at 129.

[30] 当女性决议的支持者对她们被拒绝上台而感到愤怒时,主席却呼吁他人谈论美洲印第安人问题并拍了拍苏拉米斯·费尔斯通的头说:“冷静一下,小姑娘,我们有比女性问题更值得谈论的事情”。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60; 另见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 112–14(描述了全国新政策会议中普遍存在的对女性问题的漠视态度);ROSEN, supra note 18, at 128-29(描述了同样的事情).

[31] 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108 n.9.

[32] ECHOLS, supra note 18, at 136-37.

[33] Margaret Strobel & Sue Davenport, The Chicago Women’sLiberation Union: An Introduction, CWLU HERSTORY (1999),http://www.carolsim.com/cwluherstory/CWLUAbout/abdoc1.html[https://perma.cc/5SYD-QY6U].

[34] CHICAGO WOMEN’S LIBERATION UNION, HYDE PARK CHAPTER, SOCIALISTFEMINISM: A STRATEGY FOR THE WOMEN’S MOVEMENT (1972) (available athttp://library.duke.edu/rubenstein/ scriptorium/wlm/socialist/)[https://perma.cc/CT2W-ZTN9] [hereinafter CWLU].下面的引文是指作者原版手稿上的页数.

[35] 同上,第3-4页。

[36] Judith Kegan Gardiner, WhatHappened to Socialist Feminist Women’s Studies Programs? A Case History andSome Speculations, 34 FeministStudies 558, 569 (2008).

[37] CWLU, supra note 34, at 4.

[38] 同上,第10-11页。

[39] 同上,第11-13页。

[40] 同上,第14-15页。

[41] 同上,第15页。

[42] ECHOLS, supra note 18, at 136-37. 

[43] Strobel & Davenport, supra note 33.

[44] 同上。

[45] EVANS, supra note 18, at 230.

[46]SHULAMITH FIRESTONE, THE DIALECTIC OF SEX:THE CASE FOR FEMINIST REVOLUTION (1970); 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115.

[47] 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 136-57(描述了纽约市女权主义团体的分裂以及“红丝袜”和纽约激进女权主义者的出现).

[48] ECHOLS, supra note 18, at 86–87.许多左翼分子也将提升团体意识视作提升阶级意识的一种方法。EVANS, supra note 18, at 214; 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132.

[49] 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106; 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at 119-22.

[50] 见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107 (“支持者分别被称为‘政治家’或‘女权主义者’并就‘资本主义是否是敌人’或男性主导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交换了观点”); 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 148 (“政客仍坚持社会主义革命第一位的立场……然而激进女权主义者开始到意识到她们往往与女权组织和温和女权主义者有更多共同点,而非政客,后者谴责女权组织对整个运动产生了潜在的破坏性”; 另见ECHOLS, supra note 18, at 51–101(讨论了“大分裂,即政治和女权主义的分裂”)。关于术语的说明:选择“女性解放”一词来呼应新左派和反帝国主义的解放运动,因为它被认为不像“女权主义”那样具有争议性。ECHOLS, supra note 18, at 53-54.

[51] 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 122.

[52] 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106-07.

[53] 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 130-33.

[54] Gardiner, supra note 36, at 570.

[55] Barbara Ehrenreich, What is Socialist Feminism?MONTHLY REV., July-Aug.2005, at 70.请注意,这篇文章最早于1976年6月3日在杂志《赢》上发表。Id.

[56] 同上,第74页 (描述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如何有别于“机械马克思主义”)。

[57] 同上,第72-73页 (描述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如何有别于激进女权主义)。

[58] 同上,第74页。

[59] 同上,第73页。

[60]同上,第75-76页。

[61] 同上,第76页。

[62] The Combahee RiverCollective: A Black Feminist Statement [hereinafter Combahee RiverStatement], in CAPITALIST PATRIARCHY AND THE CASE FOR SOCIALIST FEMINISM 362(Zillah R. Eisenstein ed., 1979) [hereinafter CAPITALIST PATRIARCHY];另见Duchess Harris, From the Kennedy Commission to the Combahee Collective, in SISTERSIN THE STRUGGLE: AFRICAN AMERICAN WOMEN IN THE CIVIL RIGHTS-BLACK POWERMOVEMENT 280, 292–301 (Bettye Collier-Thomas & V.P. Franklin eds., 2001)(describing the history of the Combahee River Collective); Barbara Smith, Doing It from Scratch: The Challenge ofBlack Lesbian Organizing (1995), in THE TRUTH THAT NEVER HURTS: WRITINGS ONRACE, GENDER, AND FREEDOM 170–72 (2000) (描述了康比河公社在组织黑人女同性恋者方面的重要性).

[63] 见Combahee River Statement, supra note 62, at 368–71 (讨论了康比河公社的形成)。全国黑人女权主义者组织是一个主流黑人女性政治组织,该组织仅存于1973-1977年间。见Harris, supra note 62, at 288-90 (描述了全国黑人女权主义者组织的工作).

[64] Harris, supra note 62, at 294.

[65] Combahee River Statement,supra note 62, at 370.

[66] 同上。

[67] 同上,第367页。

[68] 同上,第364页。

[69] 同上,第366页。

[70] 见Harris, supra note 62, at 300(描述了20世纪80、90年代“身份政治”一词的出现).

[71] Combahee River Statement,supra note 62, at 365.

[72] 见,同上,第371页 (概括了康比河公社所关注的问题);另见Harris, supra note 62, at 297-99 (描述了康比河公社和社区行动主义).

[73] Rosalind Petchesky, Dissolving the Hyphen: A Report on Marxist-Feminist Groups 1-5, inCAPITALIST PATRIARCHY, supra note 62, at 373, 375.

[74]  见U.S. WOMEN’S INTEREST GROUPS:INSTITUTIONAL PROFILES 131-34 (Sarah Slavin ed., 1995) (讨论了堕胎改革和反绝育滥用委员会); 另见LINDA GORDON, THE MORAL PROPERTY OFWOMEN: A HISTORY OF BIRTH CONTROL POLITICS IN AMERICA 345–46 (rev. ed. 2002) (讨论了反对滥用绝育的运动).

[75] 见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119–21(描述结构缺乏的问题);另见HOLE & LEVINE, supra note 18, at 163(正是因为这个运动是如此无形并且有些组织经常故意没有结构,所以对于一个紧密组织的团体来说,更容易渗透).

[76] 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131.

[77] 见ECHOLS, supra note 18, at 137 (引用了芭芭拉·埃伦赖希的话).

[78] Gardiner, supra note 36, at 572.

[79] 同上,第560、572页。

[80] ROSEN, supra note 18, at 241-52.反间谍计划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一个秘密计划,旨在监督,诋毁,渗透并试图破坏国内持不同政见者团体。见FINAL REPORT OF THE SELECT COMMITTEE TO STUDY GOVERNMENTALOPERATIONS WITH RESPECT TO INTELLIGENCE ACTIVITIES, S. REP. NO. 94-755, at 5-18(1976)(在一份后来被称为“教会委员会报告”的报告中总结了国内有问题的情报活动).

[81] ROSEN, supra note 18, at 259–60.

[82] 见,例如,EVANS, supra note 18, at 223-25 (描述了女权运动曾经遭遇的破裂、障碍和失败); FREEMAN, supra note 18, at 142-44 (描述了同样的事情); Gardiner, supra note 36, at 575, 578 (描述了保守的反击).

[83] 见,例如,EVANS, EVANS, supra note 18, at 216-17 (描述了女性研究计划、专业核心小组和学术研究的发展).

[84] Gardiner, supra note 36, at 567–69.                                 

[85] 同上,第571页。

[86] 例如,Rayna Rapp (人类学), Rosalind Petchesky, Zillah Eisenstein, and Iris Young (政治科学), Nancy Hartsock and Alison Jaggar (哲学), and Heidi Hartmann (经济学), to name just a few.

[87] 见Rosalyn Baxandall,Introduction to the U.S. Edition, in SHEILA ROWBOTHAM ET AL., BEYOND THEFRAGMENTS: FEMINISM AND THE MAKING OF SOCIALISM x-xii (1981) [hereinafterBEYOND THE FRAGMENTS] (描述了英美两国政治和女权主义的区别).

[88] 见JULIET MITCHELL, WOMEN: THE LONGEST REVOLUTION: ESSAYS ON FEMINISM,LITERATURE AND PSYCHOANALYSIS ix (Virago 1984) (1966) [hereinafter MITCHELL,WOMEN: THE LONGEST REVOLUTION] (我曾积极参与政治,首先是围绕《新左派评论》的马克思主义,然后是女性解放运动的女权主义”);SHEILA ROWBOTHAM, WOMAN’S CONSCIOUSNESS, MAN’S WORLD 17-20 (1973) (描述了罗博瑟姆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解释);Sheila Rowbotham,The Women’s Movement and Organizing for Socialism, in BEYOND THE FRAGMENTS,supra note 87, at 21-38 (描述了罗博瑟姆思想主要的政治影响).

[89] Sheila Rowbotham, AppreciatingOur Beginnings, in The SocialistFeminist Project: A Contemporary Reader in Theory and Politics 260(Nancy Holmstrom, ed. 2002) (hereafter “SocialistFeminist Project”).

[90] 同上,第263页。

[91] 同上,第262页。

[92] 同上。

[93] Juliet Mitchell, Women: TheLongest Revolution, 40 NEW LEFT REV. 11 (1966). 米切尔还在其于1966年出版的名为《妇女:最漫长的革命》一书中收入这篇文章,supra note 88,但这本书的其余部分有关文学和精神分析。MITCHELL, WOMEN: THE LONGEST REVOLUTION, supra note 88.

[94] JULIET MITCHELL, WOMAN’S ESTATE (1971)[hereinafter MITCHELL, WOMAN’S ESTATE].

[95] MITCHELL, WOMEN: THE LONGEST REVOLUTION, supra note 88, at 13-15.

[96] 同上,第16-17、30-33页。

[97] 同上,第29页。

[98] 同上,第34-36页。

[99] 见,例如,ZillahEisenstein, Constructing a Theory ofCapitalist Patriarchy and Socialist Feminism, 25 CRITICAL SOC. 196, 206-07(1999); Heidi Hartmann, The UnhappyMarriage of Marxism and Feminism: Towards a More Progressive Union, in THEUNHAPPY MARRIAGE OF MARXISM AND FEMINISM: A DEBATE OF CLASS AND PATRIARCHY 2(Lydia Sargent ed., 1981) [hereinafter UNHAPPY MARRIAGE] (orig. pub’d 1977 in7(3) THE INSURGENT SOCIOLOGIST 3-17 (Summer 1977); Iris Young, Beyond the Unhappy Marriage: A Critique ofthe Dual Systems Theory, in UNHAPPY MARRIAGE, supra, at 46.

[100] MITCHELL, WOMAN’S ESTATE, supra note 94.

[101] FIRESTONE, supra note 46, at 12, 205-42.讨论了费尔斯通在美国女性运动中的行动主义,见supra, note 30.

[102] MITCHELL, WOMAN’S ESTATE, supra note 94, at 171; MITCHELL, WOMEN:THE LONGEST REVOLUTION, supra note 88, at 36-37.

[103] JULIET MITCHELL, PSYCHOANALYSIS AND FEMINISM: FREUD, REICH, LAINGAND WOMEN (1974).

[104] Margaret Benston, ThePolitical Economy of Women’s Liberation, 21 MONTHLY REV. 13 (1969). 讨论本斯顿的文章对美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的影响,见Boxer, supra note14, at 145 and ROSEMARIE TONG, FEMINIST THOUGHT: 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53-54 (1989).

[105] Benston, supra note 104, at 13-14.

[106] 同上,第16页。

[107] 同上,第19-21页。

[108] 同上,第22页。

[109] Sheila Rowbotham, Women,Resistance & Revolution: A History of Women and Revolution in the ModernWorld (1972). 罗博瑟姆早年很活跃,她于1969年出版了一本名为《女性解放和新政治》的著名小册子,其中她认为社会主义理论应该分析女性在文化和经济方面的压迫。Sheila Rowbotham, Women’sLiberation & the New Politics, May Day Manifesto, Pamphlet 4, 29-30(1969).

[110] ROWBOTHAM, WOMAN’S CONSCIOUSNESS, MAN’S WORLD, supra note 88.

[111] 同上,第xiv-xv页。

[112] 同上,第xvi页。

[113] 同上,第27-29页。

[114] 同上,第31-32页。

[115] 同上,第68-70、82-83、101页。

[116] 同上,第66页。

[117] 同上,第53、57页。

[118] 同上,第106页。

[119] 同上,第122-23页。

[120] 安吉拉·戴维斯是马尔库塞的学生,戴维斯本科毕业于布兰迪斯大学,博士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THE ANGELA Y. DAVIS READER 3 (Joy James ed., 1998). 戴维斯本人比马克思主义者更教条,而非本文描述的新左派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且其成为美国共产党的活跃成员已有22年之久。Id. at 8-10; 另见id. at 162-93 (展现了戴维斯关于女性压迫的正统马克思主义分析).

[121] Herbert Marcuse, Marxism and Feminism, 2WOMEN’S STUD. 279 (1974), reprinted in 17 DIFFERENCES: J. FEMINIST CULTURALSTUD. 147, 149 (2006).

[122] 同上,第149-54页。

[123] UNHAPPY MARRIAGE, supra note 99, at 2.

[124] 同上,第5-9页(讨论了,伊利·扎列茨基和玛利亚罗莎·达拉·科斯特之类的工作)。

[125] 同上,第11页。

[126] 同上,第15页。

[127] 同上,第21-22页。

[128] 同上,第22页。哈特曼在其1976年的论文“资本主义、父权制和职业性别隔离”中对职业隔离在此过程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1(3) Signs 137 (Spring1976) [hereafter “Job Segregation”].

[129] UNHAPPY MARRIAGE, supra note 99, at 25.

[130] Job Segregation, supranote 128, at 168-69.

[131] UNHAPPY MARRIAGE, supra note 99, at 13-14.

[132] 同上,第32页;Job Segregation, supranote 128, at 168.

[133] UNHAPPY MARRIAGE, supra note 99, at 32.

[134] TONG, supra note 104, at 176-82.

[135] Eisenstein, supra note 99, at 198-204.

[136] 同上,第199-201页。

[137] 同上,第201-03页。

[138] 同上,第203-06页。

[139] 同上,第196页。

[140] 关于资本主义父权制关系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in CAPITALIST PATRIARCHY, supra note 62, at 41, 46.

[141] Eisenstein, supra note 99, at 206-07, 210-11.

[142] 同上,第208、211页。

[143] 同上,第211页。

[144]同上,第209页。

[145] 同上,第213页。

[146] 齐拉·艾森斯坦用一种网格系统表示了这种更为复杂的分析。Id. at 211-13.

[147] Zillah Eisenstein, Reformand/or Revolution: Towards a Unified Women’s Movement, in UNHAPPY MARRIAGE,supra note 99, at 339, 342-43.

[148] 同上,第344页。

[149] 同上,第348页。

[150] 同上,第341页。

[151] Zillah R. Eisenstein, TheRadical Future of Liberal Feminism (1981) [hereafter “Radical Future”].

[152] 同上,第204-06页。

[153] 同上,第210-13页。

[154] 同上,第220-28页。

[155] 同上,第224-27页。

[156] 同上,第222页。

[157] 同上,第223、228页。

[158] 同上,第232-1页;另见Harris v. McRae, 448 U.S. 297, 315 (1980) (认为在提供公共医疗补助的情形下联邦政府拒绝提供堕胎资金并不违反平等保护,因为这没有给寻求堕胎的女性设置任何政府障碍); Pers. Adm’r of Mass. v. Feeney, 442 U.S. 256,275 (1979) (认为在国家就业中优先考虑退伍军人并非性别歧视,因为这并不是意图歧视妇女,尽管它会产生这种影响);Geduldig v. Aiello, 417 U.S. 484, 496-97 (1974) (认为国家残疾计划涵盖除与怀孕相关的各类残疾并不构成性别歧视).

[159] Iris Young, SocialistFeminism and the Limits of Dual Systems Theory, in IRIS MARION YOUNG,THROWING LIKE A GIRL AND OTHER ESSAYS IN FEMINIST PHILOSOPHY AND SOCIAL THEORY23 (1990) [hereinafter THROWING LIKE A GIRL].

[160] Young, supra note 99, at 49-50.

[161] 同上,第50-56页。

[162] 同上,第58、61页。

[163] THROWING LIKE A GIRL, supra note 159.

[164] 同上,第27-28页;另见TONG,supra note 104,at 182-83.

[165] THROWING LIKE A GIRL, supra note 159, at 30; Young, supra note 99,at 64.

[166] THROWING LIKE A GIRL, supra note 159, at 21-22.

[167] 同上,第32页。

[168] 见supra text accompanying notes140.

[169] Nancy Hartsock, FeministTheor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Revolutionary Strategy, in CAPITALISTPATRIARCHY , supra note 62, at 56.

[170] 同上,第60-62页。

[171] 同上,第68-71页(除其他外,描述中产阶级和工薪阶层女性的不同语言能力和信心)。

[172] Nancy C.M. Hartsock, TheFeminist Standpoint: Developing the Ground for a Specifically Feminist istoricalMaterialism, in D ISCOVERING R EALITY 283 (Sandra Harding & Merrill B.Hintikka eds., 1983).

[173] 同上,第289页。

[174] 同上,第286、296-98页。

[175] 同上,第291-94页。

[176] 同上,第298-99页。

[177] 同上,第299页。

[178] 同上,第304页。

[179] NANCY C.M. HARTSOCK, MONEY, SEX, AND POWER: TOWARD A FEMINIST HISTORICALMATERIALISM 247 (1983).

[180] 见CAROL GILLIGAN, IN A DIFFERENT VOICE: PSYCHOLOGICAL THEORY ANDWOMEN’S DEVELOPMENT 24–63 (1982)(描述了在实验中女孩似乎基于关怀、联系和关系做出道德判断,男孩则明显倾向于以抽象权利为基础的思维).

[181] 比照,NANCY CHODOROW, THE REPRODUCTION OF MOTHERING: PSYCHOANALYSIS AND THESOCIOLOGY OF GENDER (1978)(对男女之间的差异进行了心理分析).

[182] ALISON M. JAGGAR, FEMINIST POLITICS AND HUMAN NATURE (1983).

[183] TONG, supra note 104, at 186.

[184] Karl Marx, Economic andPhilosophic Manuscripts of 1844, in THE MARX-ENGELS READER 66 (Robert C.Tucker 2d. ed., 1972).

[185] 同上,第70-77页。

[186] JAGGAR, supra note 182, at 130–32.

[187] 同上,第132页。

[188] 同上,第308-10页。

[189] 同上,第310-16页。

[190] 同上,第318-24页。

[191] 同上,第324-29页;见supra text accompanying note 45.

[192] JAGGAR, supra note 182, at 340.

[193] Counterplanning from theKitchen (1975), in SILVIA FEDERICI, REVOLUTION AT POINT ZERO: HOUSEWORK,REPRODUCTION, AND FEMINIST STRUGGLE 28 (2012) [hereinafter REVOLUTION AT POINTZERO]; Wages Against Housework (1975),in REVOLUTION AT POINT ZERO 15; WhySexuality is Work (1975), in REVOLUTION AT POINT ZERO 23.

[194] Wages Against Housework(1975), in REVOLUTION AT POINT ZERO, supra note 193, at 15.

[195] 同上,第19页。

[196] Counterplanning from theKitchen (1975), in REVOLUTION AT POINT ZERO,supra note 193, at

30.

[197] Putting Feminism Back on itsFeet (1975), in REVOLUTION AT POINT ZERO,supra note 193, at

58.

[198] 见,例如,MARIA MIES, PATRIARCHY AND ACCUMULATION ON A WORLD SCALE: WOMEN INTHE 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R (1986); ROSALIND PETCHESKY, ABORTION ANDWOMAN’S CHOICE: THE STATE, SEXUALITY, AND REPRODUCTIVE FREEDOM (1985); VANDANASHIVA, STAYING ALIVE: WOMEN, ECOLOGY AND DEVELOPMENT (1988).

[199] 见,例如,Boxer, supra note 14, at 144-45(指出女权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20世纪80年代从公众视野中消失);Kathi Weeks, Foreword:Re-encountering Marxist Feminism, in MICHèLE BARRETT, WOMEN’S OPPRESSIONTODAY: THE MARXIST/FEMINIST ENCOUNTER xv (3d ed. 2014) [hereinafter THEMARXIST/FEMINIST ENCOUNTER](20世纪80年代,如何将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结合起来的问题很快消失了).

[200] 见,例如,Boxer, supra note 14, at 145.

[201] TERESA AMOTT & JULIE MATTHAEI, RACE, GENDER, AND WORK: AMULTICULTURAL ECONOMIC HISTORY OF WOMEN IN THE UNITED STATES (S. End PressCollective ed., 1991). 激进政治经济学联盟的继续存在、活动和出版物也表明了这种持续的兴趣。见Home, UNION FOR RADICAL POLITICAL ECON., http://urpe.org/[https://perma.cc/ANB2-PCFT] (last visited Sept. 25, 2016).

[202] AMOTT & MATTHAEI, supra note 201, at 4.

[203] 见,同上,第11-28页(为审查性别、种族-族裔和阶级之间的相互作用而提出一个概念框架)。

[204] SOCIALIST FEMINIST PROJECT, supra note 89, pts. I-VI.

[205] 同上,第1页。

[206] FEDERICI, supra note 193; MICHèLE BARRETT, WOMEN’S OPPRESSIONTODAY: PROBLEMS IN MARXIST FEMINIST ANALYSIS (1980); THE MARXIST/FEMINISTENCOUNTER, supra note 199.

[207] THE MARXIST/FEMINIST ENCOUNTER, supra note 199, at ix, xi; 另见KATHI WEEKS, THE PROBLEM WITH WORK:FEMINISM, MARXISM, ANTIWORK POLITICS AND POSTWORK IMAGINARIES (2010).

[208] 例如,Conference, CLPP FeministConference, SOCIALIST ACTION, in Amherst, Mass. (Apr. 12-14, 2013),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119062031/http://socialistaction.org/event/clpp-feministconference/(last visited Oct. 21, 2016); Conference, WINCONFERENCE, in Berlin, Ger. (Oct.1-4, 2014),http://www.winconference.net/WINConference/PAGE_Second/zB0AAJjdRQl5ZVVjbXZFVFFnAQA;Conference, Is This as Good as It Gets? SocialistFeminist Conference, WORKERS’ LIBERTY, in London, Eng. (Nov. 26, 2011),http://www.womensgrid.org.uk/archive/2011/09/05/is-this-as-good-as-it-getssocialist-feminist-conference-26-november-2011/[https://perma.cc/6NTV-Z9JV] (last visited Oct. 21, 2016); Conference, The Strong Link between Patriarchy andCapitalism, ROJ WOMEN, in Istanbul, Turk. (Nov. 25, 2011),https://rojwomen.wordpress.com/2011/11/25/the-strong-link-between-patriarchy-andcapitalism/[https://perma.cc/MF9Y-M4RX] (last visited Oct. 21, 2016); Conference, Feminist Futures Conference- Build aFeminist Future with Radical Women, FREEDOM SOCIALIST PARTY, in Melbourne,Austl. (May 28-29, 2011), http://www.socialism.com/drupal-6.8/organiser-articles/feminist-futuresconference-build-feminist-future-radical-women[https://perma.cc/P5AK-5BXY]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209] Cynthia Cockburn, What Nowfor the Women’s Movement? Feminist Conversations, OPENDEMOCRACY (Oct. 21,2013),http://www.opendemocracy.net/5050/cynthia-cockburn/what-nowfor-womens-movement-feminist-conversations[https://perma.cc/FS25-CUNU] (last visited Oct. 21, 2016).

[210] 见Johanna Brenner, Socialist-Feminismin the 21st Century, 29 AGAINST THE CURRENT, Mar.– Apr. 2014, at 20, 20–23(描述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思想如何在女性组织起来挑战父权制的流行运动中得到认可);另见MelissaBenn, Feminism Needs to Tackle Class aswell as Culture: New Women’s Rights Groups Could Present a Popular and SeriousChallenge to More Entrenched Inequalities,GUARDIAN, Nov. 18, 2013, at 30 (描述了强调代表权的女权运动的复兴).

[211] Iris Marion Young, Women andthe Welfare State, in THROWING LIKE A GIRL, supra note 159, at 62(originally published in SOCIALIST POLITICS (1985)).

[212] 同上,第63-65页。

[213] 同上,第66页。

[214] THROWING LIKE A GIRL, supra note 159, at 5.

[215] 同上,第4页。

[216] 同上,第4-5页。

[217] 同上,第5页。

[218] Zillah Eisenstein, SpecifyingUS Feminism in the 1990s: The Problem of Naming, 20 S OCIALIST REV .,Apr.–June 1990, at 45.

[219] 同上,第46-47、50页。

[220] 同上,第48页。

[221] 同上,第49、52页。

[222] Gardiner, supra note 36, at 580.

[223] 同上,第580-81页(引自她的资料提供者)。

[224] 见,例如,Struggle Over Needs:Outline of a Socialist-Feminist Critical Theory of Late Capitalist PoliticalCulture, in NANCY FRASER, UNRULY PRACTICES: POWER,DISCOURSE AND GENDER IN CONTEMPORARY SOCIAL THEORY 161 (1989).

[225] 见,例如,Nancy Fraser, Social Justicein the Age of Identity Politics: Redistribution, Recognition, and Participation,in NANCY FRASER & AXEL HONNETH, REDISTRIBUTIONOR RECOGNITION?: A POLITICAL-PHILOSOPHICAL EXCHANGE 7–109 (2003)(描述了当前社会正义要求将分配和承认分割开来的趋势).

[226] 同上,第19-22页。

[227] 同上,第66页。可比价值是性别职业隔离和性别工资差距的一种补救措施,这种差距依赖于评估不同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要求同工同酬。见BOWMAN ET AL., supra note 15, at 954–59(描述“可比价值”概念的源起及其对于缩小工资差距的可能性);另见Am. Fed’nof State, Cty., & .Mun. Emps. v. Washington, 770 F.2d 1401, 1408 (9th Cir.1985)(发现非同工同酬并不违反联邦反歧视法).

[228] Fraser, supra note 225, at 79-80.

[229] 同上,第80页。

[230] Nancy Fraser, Feminism,Capitalism and the Cunning of History, 56 NEW LEFT REV., 97, 98 (Mar.-Apr.2009), at 97, 98. 

[231] 同上,第116页。

[232] Alison Jaggar, UNIV. OF COLO. BOULDER PHILOSOPHY,http://www.colorado.edu/philosophy/people/alison-jaggar[https://perma.cc/A3XJ-NVD5]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Nancy Fraser, THE NEW SCH., http://www.newschool.edu/nssr/faculty/?id=4e54-6b314d41-3d3d[https://perma.cc/79LR-PP7B]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Catherine G. Quinn, Passing of Nancy Hartsock, UNIV. OFWASH. DEP’T OF POLITCAL SCI. (Apr. 28, 2015, 2:40 PM),   https://www.polisci.washington.edu/news/2015/04/28/passing-nancy-hartsock[https://perma.cc/PE8M69RH]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233] 见CYNTHIA FUCHS EPSTEIN, WOMEN IN LAW 50-67 (1981) (描述了不愿让女性进入法学院及其入学时面临的恶劣环境);另见KAREN BERGERMORELLO, THE INVISIBLE BAR: THE WOMAN LAWYER IN AMERICA: 1638 TO THE PRESENT 103-05(1986) (描述了同样的事情).

[234] 见,例如,Cynthia Grant Bowman, Women inthe Legal Profession from the 1920s to the 1970s:What Can We Learn from TheirExperience about Law and Social Change? 61 ME . L. REV.1, 13-15 (2009)(描述20世纪70年代的诉讼及其后女律师雇佣数量的增加).

[235] Richard K. Neumann Jr., Womenin Legal Education: What the Statistics Show, 50 J. LEG .EDUC . 313, 314(2000).

[236] 见Cynthia Grant Bowman, TheEntry of Women into Wall Street Law Firms: The Story of Blank v. Sullivan& Cromwell, in W OMEN AND THE L AW S TORIES 419-20 (Elizabeth M. Schneider& Stephanie M. Wildman eds., 2011).

[237] 同上,第421-27页。

[238] MARTHA CHAMALLAS , INTRODUCTION TO FEMINIST LEGAL THEORY 114 (2ded. 2003).

[239] 作为1970年法学毕业生影响女权主义法律理论发展的一个标志,以下是与其早期发展相关的一些法学院的毕业日期:Sylvia A. Law (1968), SylviaA. Law, N.Y.U.L.,https://its.law.nyu.edu/facultyprofiles/index.cfm?fuseaction=profile.overview&personid=20071[https://perma.cc/4ZSC-4RYL]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Frances E.Olsen(1971), Frances Elisabeth Olsen, CLAL AW , https://law.ucla.edu//faculty/faculty-profiles/frances-elisabeth-olsen/[https://perma.cc/U7VP-E4MZ]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Patricia A. Cain(1973), Patricia A. Cain, UNIV. OFIOWA, http://law.uiowa.edu/patricia-cain [https://perma.cc/CD44-VEKU] (lastvisited Oct. 3, 2016); Elizabeth Schneider (1973), Elizabeth Schneider, ELIZABETH M. SCHNEIDER, CURRICULUM VITAE OFELIZABETH M. SCHNEIDER 1,https://www.brooklaw.edu//services//FacultyFiles.ashx?filetype=resume&id=liz.schneider[https://perma.cc/G4Z5-AQ74]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Katharine T. Bartlett(1975), KATHARINE T. BARTLETT, CURRICULUM VITAE OF KATHARINE T. BARTLETT 1 (2015),https://law.duke.edu/sites/default/files/cv/bartlett_cv_april_2015.pdf[https://perma.cc/CXC4-4FSA]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Martha Chamallas(1975), MARTHA CHAMALLAS, CURRICULUM VITAE OF MARTHA CHAMALLAS 2 (2015), OHIOST. UNIV. MORITZ COLL. OF LAW,http://moritzlaw.osu.edu/faculty-old/cv/chamallas_martha.pdf[https://perma.cc/W2ZB-7GC9]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Catharine A.MacKinnon (1975), Catharine A. MacKinnon,BIOGRAPHY,http://www.biography.com//people/catharine-a-mackinnon-9393211  (last visited Aug. 31, 2016); Deborah L.Rhode (1975), Deborah L. Rhode, STANFORD LAW SCH.,https://law.stanford.edu/directory/deborah-l-rhode/[https://perma.cc/PK8M-33FC]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Martha Minow (1979), YLS Graduate Martha Minow ’79 Named Dean ofHarvard Law School, YALE. LAW SCH. (June 11, 2009),https://www.law.yale.edu//yls-today/news/yls-graduate-marthaminow-79-named-dean-harvard-law-school[https://perma.cc/976L-GFKG]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and Robin West(1979), ROBIN L. WEST, CURRICULUM VITAE 1,https://www.law.georgetown.edu/faculty/upload/CV.pdf[https://perma.cc/Y66G-PYCJ] (last visited Oct. 3, 2016).

[240] 见BARBARA ALLEN BABCOCK ET AL., SEX DISCRIMINATION AND THE LAW: CAUSESAND REMEDIES (1975); HERMA HILL KAY,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ON SEX-BASEDDISCRIMINATION (3d ed. 1981).

[241] 见,例如,BOWMAN ET AL., BOWMAN ET AL., supra note 15, at 25-52 (描述了1971年至1981年之间的女权诉讼运动).

[242] 见Robin West, Jurisprudence andGender, 55 U. CHI. L. REV. 1 (1988); Robin L. West, The Difference in Women’s Hedonic Lives: A Phenomenological Critique ofFeminist Legal Theory, 3 WIS. WOMEN’S L.J. 81 (1987).

[243] 见Cal. Fed. Sav. & Loan Ass’n v. Guerra, 479 U.S. 272 (1987) (肯定第九巡回法庭认为第七章和《怀孕歧视法案》不歧视男性)。摘自不同女权主义团体提交的竞争简报,见BOWMAN ET AL., supra note 15, at 208–11.

[244] CATHARINE A. MACKINNON , FEMINISM UNMODIFIED : DISCOURSES ON LIFEAND LAW 1 (1987) [hereinafter FEMINISM U NMODIFIED ]; CATHARINE A. MACKINNON ,SEXUAL HRASSMENT OF WORKING WOMEN (1979); Catharine A. MacKinnon, Feminism, Marxism, Method, and the State: AnAgenda for Theory, 7 S IGNS : J. WOMEN IN CULTURE & S OC ’ Y 515 (1982)[hereinafter S IGNS I]; Catharine A.MacKinnon, Feminism, Marxism, Method, and the State: Toward Feminist Jurisprudence,8 S IGNS : J.WOMEN IN CULTURE & S OC ’ Y 635 (1983) [hereinafter S IGNSII].

[245] 见MacKinnon, Difference andDominance, in FEMINISM UNMODIFIED, supra note 244, at 32-40.

[246] MACKINNON, SEXUAL HARASSMENT OF WORKING WOMEN , supra note 244, at117.

[247] Meritor Sav. Bank v. Vinson, 477 U.S. 57 (1986).

[248] 见ANDREA DWORKIN & CATHARINE A. MACKINNON, PORNOGRAPHY & CIVILRIGHTS: A NEW DAY FOR WOMEN’S EQUALITY app. D (1988) (制定《示范打击色情制品民事权利条例》).

[249] 女权主义法律理论简史, 见CHAMALLAS , supra note 238.

[250] Angela P. Harris, Race andEssentialism in Feminist Legal Theory, 42 STAN . L. REV . 581 (1990). 哈里斯认为麦金农和韦斯特忽视了非裔美国女性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公平的。两位作者都一再表明其对于种族差异的敏感性,尽管她们并没有把种族差异作为其工作的中心。

[251] Patricia A. Cain, FeministJurisprudence: Grounding the Theories, 4 B ERKELEY W OMEN ’ S L.J.191(1989).

[252] 见Kimberlé Crenshaw, Demarginalizingthe Intersection of Race and Sex: A Black Feminist Critique ofAntidiscrimination Doctrine, Feminist Theory and Antiracist Politics, 1989U. CHI . LEG . F.139 (1989) (讨论了交叉理论)。关于拉丁批判理论的一个好例子, 见Juan F.Perea, The Black/WhiteBinary Paradigm of Race: The “Normal Science” of American Racial Thought,10L A R AZA L.J. 127 (1998). 对批判种族和女同性恋或同性恋理论的贡献进行了精辟、简洁的描述,见CHAMALLAS , CHAMALLAS, supra note 238, at 135–72.

[253] 麦金农在撰写《标志》的文章时已经清楚的阅读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著作,包括学者的和激进主义分子的。见,例如,SIGNS I, supra note 244, at 521 n.10 (引用了“家务工资”著作); id. at 522 n.12 (引用了埃伦赖希的文章等);id. at 524 n.15 (引用了罗森鲍姆和芝加哥妇女解放联盟等); id. at 524 n.17 (引用了米切尔和艾森斯坦等); id. at 524-25 n.17 (引用了哈特曼、戈登等).

[254] 同上,第515-6页。

[255] 同上,第523-26页。

[256] 见CATHARINE A. MACKINNON ,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 OF THE STATE 3–80(1989) [hereinafter MACKINNON ,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OF THE STATE ].

[257] 同上,第13-19页。

[258] 同上,第19页。

[259] 同上。

[260] 同上,第22-24页。

[261] 同上,第28、35-36页。

[262] 同上,第45-59页。

[263] 同上,第63、65页。

[264] 同上,第66-67页。

[265] 同上,第66页。

[266] 同上,第69页。

[267] 见supra text accompanying notes 194-97.

[268] MACKINNON,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 OF THE STATE, supra note 256,at 78-80.

[269] SIGNS I, supra note 244, at 524.

[270] SIGNS II, supra note 244, at 639-40.

[271] SIGNS I, supra note 244, at 520; 见MACKINNON,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 OF THE STATE, supra note 256, at83-125(将意识觉醒描述为女权主义的方法论).

[272] SIGNS II, supra note 244, at 644-45, 655-57.

[273] MACKINNON,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 OF THE STATE, supra note 256,at x.

[274] 例如,《迈向女性主义的国家理论》的序言指出马克思主义是其理论出发点,因为马克思主义是这种当代的理论传统,尽管有其局限性,但却敢于正视有组织的社会统治,对此加以动态的而非静态的分析,确认系统形成社会规则的社会力量,并寻求既在历史之内又依据历史去解释人类的自由。马克思认为阶级是真实存在的。它既批判了认为社会不公正是必然的和延续性的观点,又为变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提供了理论支持。Id. at ix.

[275] Diane Polan, Toward a Theoryof Law and Patriarchy, in THE POLITICS OF LAW: A PROGRESSIVE CRITIQUE 294(David Kairys ed., 1982); 另见THE POLITICS OF LAW, supra, at 7(描述了该项目的源起)。全国律师协会(NLG)是1937年成立的一个进步律师团体;其历史,见Our History, NAT’LLAWYERS GUILD CHI. (2014), http://nlgchicago.org/about/history/[https://perma.cc/6APK-957A] (last visited Oct. 21, 2016).

[276] Polan, supra note 275, at 294 n.

[277] 同上,第295页。

[278] 同上,第301页。

[279] 见Frances E. Olsen, The Familyand the Market: A Study of Ideology and Legal Reform, 96 HARV. L. REV.1497, 1513 n.65 (1983) (引自JULIET MITCHELL, WOMAN’S ESTATE, supra note 94, at 152–58); id. at1539 n.159(讨论了费德里西和家务工资) id. at 1560–66 (讨论了马克思及其对国家和公民社会二分法的批判)。

[280] 见Deborah L. Rhode, FeministCritical Theories, in FEMINIST JURISPRUDENCE 594 (Patricia Smith ed., 1993)(引自Heidi Hartmann, The Unhappy Marriage of Marxism andFeminism: Towards a More Progressive Union, in WOMEN AND REVOLUTION I 2(Lydia Sargent ed., 1981)); Deborah L. Rhode, Feminism and the State, 107 HARV. L. REV. 1181, 1183-84 (1994) (提及并描述了盖尔·卢宾,海迪·哈特曼,米切尔·巴雷特和南茜·弗雷泽的工作).

[281] 见Marion Crain, Between Feminismand Unionism: Working Class Women, Sex Equality, and Labor Speech, 82 GEO.L.J. 1903, 1903 n.2 (1994)(提到了齐拉·艾森斯坦构建的资本主义父权制理论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Marion Crain, FeminizingUnions: Challenging the Gendered Structure of Wage Labor, 89 MICH. L. REV.155, 1200-04, 1200 n.257, 1201 n.264, 1203 n.276 (1991)(提到了海迪·哈特曼、资本主义、父权制和职业性别隔离).

[282] MACKINNON ,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 OF THE STATE , supra note 256,at xiv.

[283] 例如,Kathryn Abrams, FeministLawyering and Legal Method, 16 LAW & SOC. INQUIRY 373 (1991); RuthColker, Feminist Consciousness and theState: A Basis for Cautious Optimism, 90 COLUM. L. REV. 1146 (1990);Drucilla Cornell, Sexual Difference, theFeminine, and Equivalency: A Critique of MacKinnon’s Toward a FeministTheory of the State, 100 YALE L.J. 2247, 2254-55 (1991)(仅从麦金农的国家理讨论其马克思主义);Stephanie M. Wildman, Review Essay: The Power of Women, 2 YALEJ.L. & FEMINISM 435 (1990).

[284] Mark Tushnet, Critical LegalStudies: A Political History, 100 YALE L.J. 1515, 1523-28 (1991).Tushnetreports that some adherents had come out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butothers were “red diaper babies,”whose  parentshad been Left activists affected by McCarthyism. Id. at 1534-35.

[285] 见,同上,第1539页。

[286] Carrie Menkel-Meadow, FeministLegal Theory, Critical Legal Studies, and Legal Education or “The Fem-Crits Goto Law School,” 38 J. LEG . EDUC . 61, 63 (1988).

[287] Rhode, Feminist CriticalTheories, supra note 279, at 594.

[288] 见,同上,第596、601页。

[289] 因为新政本身就是美国历史上的一种畸变,见Jefferson Cowie & Nick Salvatore, The Long Exception: Rethinking the Place of the New Deal in AmericanHistory, 74 INT’L LABOR & WORKING-CLASS HIST. 3 (2008).

[290] 大卫·吉尔伯特提醒我,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的经济结构。”见Tucker, supra note 3, at 4.吉尔伯特写到:

父权制、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都是基本的生产关系,而且……每一种都有其必要的压迫形式。如果我们不接受并推翻这三种相互关联、互为条件但仍在形式上具有某种程度的差异,就不会有任何人类解放。

我们都在一个监狱里,其中有父权制、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基础和加固支柱,还有许多其他更具体的牢房将我们分散开来。

见“大卫·吉尔伯特写给辛西娅·G·鲍曼的信” (2015) (评论了本文的草稿). 或许这吉尔伯特的监狱镜像是前文描述的双重理论或统一理论之间如何选择的恰当解决方案。

[291] 最近有人提醒我,不仅父权制是必须破坏的生产关系,帝国主义和生态灭绝也是如此。Interview with David Gilbert, Auburn Correctional Facility, in Auburn,N.Y. (Dec. 23, 2014).

[292] Taunya Lovell Banks, Toward aGlobal Critical Feminist Vision: Domestic Work and the Nanny Tax Debate, 3J. GENDER, RACE & JUST. 1 (1999).

[293] 同上,第2-4页。

[294] 见,同上,第39页,注释187(向贾格尔提供了克雷恩的引证,supra note 182, at 124).

[295] 同上,第6-11页。

[296] 同上,第21-24页。

[297] 同上,第11-14页。

[298] 同上,第30-36页。

[299] 同上,第18-21、24-29页。

[300] 同上,第40页。

[301] Timothy Shenk, What Was Socialism?NATION, May 5, 2014, at 27, 30-31.

[302] 同上,第31-32页。

[303] 见,例如,ROBERT A. DAHL, 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2001);DANIEL LAZARE, THE FROZEN REPUBLIC: HOW THE CONSTITUTION IS PARALYZINGDEMOCRACY (1996); SANFORD V. LEVINSON, OUR UNDEMOCRATIC CONSTITUTION: WHERE THECONSTITUTION GOES WRONG (AND HOW WE THE PEOPLE CAN CORRECT IT) (2006); JeffreyToobin, Our Broken Constitution, NEW YORKER, Dec. 9, 2013, at 64-73.

[304] 见,例如,Paul Krugman, For Richer,N.Y. T IMES (Oct. 20, 2002),

http://www.nytimes.com/2002/10/20/magazine/for-richer.html?pagewanted=all(last visited Oct. 21,2016) (including a discussion of “immigrant Nanny careand the reproduction of privilege”).

[305] NAOMI KLEIN, THIS CHANGES EVERYTHING: CAPITALISM VS. THE CLIMATE (2014);见100 Notable Books of2014, N.Y. TIMES (Dec. 2, 2014),http://www.nytimes.com/2014/12/07/books/review/100-notable-books-of-2014.html?_r=0(last visited Sept. 25, 2016).

[306] ROBIN WEST, CARING FOR JUSTICE (1997).

[307] MARTHA ALBERTSON FINEMAN, THE AUTONOMY MYTH: A THEORY OF DEPENDENCY(2004); Martha Albertson Fineman, Crackingthe Foundational Myths: Independence, Autonomy, and Self Sufficiency, inFEMINISM CONFRONTS HOMO ECONOMICUS: GENDER, LAW, AND SOCIETY 179–92 (MarthaAlbertson Fineman & Terence Dougherty eds., 2005) [hereinafter FEMINISMCONFRONTS HOMO ECONOMICUS].

[308] JOAN C. WILLIAMS, RESHAPING THE WORK-FAMILY DEBATE: WHY MEN ANDCLASS MATTER (2010); 另见Laura T. Kessler, Feminism forEveryone, 34 SEATTLE UNIV. L. REV. 679 (2011) (讨论了威廉姆斯的书).

[309] Martha T. McCluskey, Deconstructingthe State-Market Divide: The Rhetoric of Regulation from Workers’ Compensation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in FEMINISM CONFRONTS HOMO ECONOMICUS, supranote 307, at 147–7; Martha T. McCluskey, ThePolitics of Economics in Welfare Reform, in FEMINISM CONFRONTS HOMOECONOMICUS, supra note 307, at 193–224; 另见Laura T. Kessler, Getting Class, 56 BUFF. L. REV. 915 (2008).

[310] 见Kessler, Feminism for Everyone,supra note 308, at 688–90 n.71(讨论了20世纪70年代的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经典);Naomi S. Stern, The Challengesof Parental Leave Reforms for French and American Women: A Call for a RevivedFeminist-Socialist Theory, 28 VT. L. REV. 321, 339–40 (2004); 另见Janet Halley, Sexuality Harassment, in LEFT LEGALISM/LEFT CRITIQUE 81 (WendyBrown & Janet Halley eds., 2002) (“现在是回归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对左翼法理学理解的时候了”);Risa L. Lieberwitz, ContingentLabor: Ideology in Practice, in FEMINISM CONFRONTS HOMO ECONOMICUS, supranote 307, at 324-37; Vicki Schultz, ReconceptualizingSexual Harassment, 107 YALE L.J. 1683, 1758 n.402 (1998) (提到了海迪·哈特曼的早期著作).

[311] 我原本打算在这篇文章中更全面的讨论这个问题,更详细地论述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的现状,但是当对此问题的探讨超出了法律评论文章的适当范围时,我决定推迟对这些问题的斟酌,留待以后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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