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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伯林:卡尔·马克思的哲学

卡尔·马克思的哲学


本文原载《观念的力量》,[英]以赛亚·伯林 著,胡自信、魏钊凌 译,译林出版社,2019年。转载自公众号“韦伯研究”.



卡尔·马克思主要不是一个哲学家。其名声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他以惊人的毅力,揭示和阐述了人在社会中的行为规律,并发起一场社会运动,号召人们按照这些规律改造生活。他是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也是活跃的革命家,在他那里,哲学不是一门独立学科,而是其人的理论的组成部分。

不过他最初是哲学家,其哲学思想尽管缺乏整体性和连贯性,人们还是可以根据其早期著作(多数作品是他过世后才发表的)把它们串起来。现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他本人发表的著作及其遗稿、其合作者恩格斯(他提出了“唯物辩证法”一词)的形而上学著作、后人对这些著作的解读以及注释家对它们的发展。正统的共产主义者所信奉的哲学理论,名曰“辩证唯物主义”,这个词是俄国社会主义者格奥尔基·普列汉诺夫的发明。

哲学作为一门具体学科引不起马克思的兴趣,重要原因之一,无疑是他所信奉的黑格尔哲学,马克思的很多思想均起源于此。黑格尔认为,把思想观念孤立起来进行研究可能是徒劳无益的,因为它们是个人和群体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除非把它们看作整个人类活动的一个方面,否则它们就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人们绝不能认为理论与实践是不同的。真实的观点、动机和观念,不仅体现在人们显而易见的思想观念中,还体现在他们的行动以及不假思索的行为中。

进一步说,即便是为了科学研究,把某一活动孤立起来,无视其在整个人类活动(这个活动是人类活动的一部分)的历史演变中所起的作用,必将误解这一活动。进行“抽象”这种倾向本身昭示了某种受社会和历史制约的错误思想,马克思致力于解释并消除这一思想。要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理论,就必须弄明白在他看来人是什么,其行为方式是如何产生的。

马克思的很多思想起源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激进派,与其他重要思想家一样,马克思首先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物体,一个有血、有肉、有骨头的三维物体,科学家发现的那些自然规律,既适用于其他物体,也适用于人类。他和唯物主义者一样,不承认非物质的灵魂、任何形式的精神实体以及上帝的存在;在他看来,神学和形而上学都是谬论,它们窃取了自然科学的地位,只有自然科学能为所有事实问题(例如,哪些规律决定着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正确答案。

马克思认为,人和自然万物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会制造工具。人生来就有一种特殊能力:他不仅能使用工具,而且能创造工具,以满足其基本需求——衣、食、住、安全以及生育后代等。这些发明又改变了人与外部自然的关系,也改变了他自己及其社会,还促使他不断创新,以满足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新的情趣与需求。与其他动物相比,只有人让他的本质与世界发生了这些变化。

对马克思来说,技术能力是人的根本特征:人对生命过程的认识以及为生命确定的方向(人们所谓历史),皆归功于此。人是被创造的,人与人各不相同;不是其本质中某些固定不变的内在原理使然——这些原理根本不存在——而是因为劳动,要满足自己的需求,他们就不得不工作。为了维持生命或提高生活水平,他们劳动和创造,其劳动和创造的方式决定着他们的社会结构。

18世纪的唯物主义者认为,科学方法以经验观察和严密推理为基础,这种方法告诉人类,应该如何提问,如何寻找答案。在此之前,人类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本来可以避免的错误的历史,是遮蔽心灵的愚蠢行为和错误观念的历史,是无知与迷信的漫漫长夜,天才的光辉偶尔照亮夜空,人类的领袖——国王、牧师或武士——常常用此来控制人类。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并非如此简单。和社会学鼻祖黑格尔与圣西门一样,他认为关于个人或社会的永恒真理并不存在,有人说这些真理普遍有效,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能发现它们。马克思说,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任何技术进步,都开拓了各自的观念与道德境界。观念的形成与人类活动的其他方面紧密相连:观念是——而且只能是——人或社会团体实现其目标的武器,好比别的工具、发明或行为方式,例如军队、弹药、农业、奴隶制或封建制。

人发明的技术决定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而不是后者决定前者:需求决定观念,而非观念决定需求。风车创造了封建制度,织布机创造了工业革命:这句名言集中体现了马克思所理解的决定人类历史的根本因素。对马克思来说,风车创造了某种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又创造了人们的观念与生活方式,这些观念与生活方式能够巩固与维护这种社会结构,阻止人们反抗社会——换言之,阻止人们反抗这种形式的权力分配,无论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个问题。

马克思认为,人的精神生活具体表现为道德、哲学、政治、司法、宗教、艺术作品以及规章制度,它们只能被看作整个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社会用以满足其需求的那些方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它所追求的目标。发明和发现会改变催生了它们的需求——也会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又创造出新的需求、新的发明以及新的社会秩序。理解社会生活的关键,总是在于把握某时某地人们的生存斗争方式,或者为满足基本需求而斗争的方式,或者为争夺权力以满足这些需求而斗争的方式。

这是所有社会的决定性因素,把握其特征,人们就能解释——并预见——某个社会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制度以及人类的休闲方式的发展变化;最重要的是,他们还能解释和预见权力结构的发展变化,人们的世界观必然要适应这些变化。

这是对社会生活发展的一种技术性解读,这种解读完全是历史的;它认为人类的进化道路是独一无二的,所有人的生命必然沿着这条道路前进;无论人类是否认识这条道路,它都决定着他们在某一发展阶段所有的观念、心愿、希望、担忧和自我表达的方式。这种解读声称,确定了人类在这条道路上的具体位置,就能解释他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说人或社会有永恒真理,定然荒谬绝伦。因为在人的生命中,任何事物都不是永恒的:真理皆存在于人类观念与他们所考察的事物的某种关系中;事物和观念都不是静止不动的,它们随着不断变化的历史条件而发生变化。因此对不同的人来说,事物会显得迥然不同:有些人被限制在社会的某个范围之内,不能伸展自如,变革或摧毁这个社会对他们有利;另外一些人却与社会和谐无间,所以他们会本能地或有意识地反对变革。

举例来说,任何社会真理或道德真理,都不会对两个阶级同样有效。对马克思来说,思想信念与道德情感都是行为方式,它们的有效性或真理性,和宣传活动的一样,取决于观察者所属的那个社会群体的利益。

唯一能被客观评判的是其相对效力。某一文化中有些因素得以继续生存,因为它们有助于后来的文化——为物质进步而斗争的又一个阶段,所以它们发生了变化,被后者所吸收。和17至18世纪的理性主义哲学家一样,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就是完全掌控一切阻碍人类需求的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存在于外部自然,也可能存在于疯狂的、自我毁灭的情欲之中。自由就是合理地控制可以利用的资源;控制的方法越合理,可用资源越丰富,使用这种控制方法的人越多——自由的程度就越高。

这种观点与黑格尔哲学有明显的相似性,他对马克思产生了巨大影响。和黑格尔一样,马克思认为,历史是我们理解人及其特征的关键:因为人的能力的发展遵循可认识的模式,具有可理解的目标。除非人的某些能力已经得到充分发展,否则他们不可能从事某些理论的或现实的活动;这又激发了新的能力与活动,在前一个阶段,这些能力与活动不可能产生,也是无法想象的。

和黑格尔一样,马克思认为,孤立地考察理论、哲学或教条,以确定其真理或谬误,必将导致“错误的抽象”——这种做法忽略了观念的条件,只有在这些条件下,这些观念才会出现,才能有意义——使人们不可能很好地回答这些问题。在马克思看来,真理与谬误、深刻与浅陋,和社会生活紧密相连,观念是社会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举例来说,个人自由、私有财产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些观念,如经济正义与个人权利,在某种形式的原始社会,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里没有所有制这一观念。观念在历史中演化,表达这些观念的理论不可能是永恒真理或永恒价值观——事实证明,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种妄想。这几乎适用于所有观念,也许只有历史过程这一观念是个例外。黑格尔认为,人类发展过程中的这种客观秩序,是具体社会发展之不断完善的自我意识的组成部分。

在他看来,实在即自我把握能力的发展史,以及人类社会通过技术进步而把握自然的历史;此外,实在还是一些前后相续的信念、世界观、文化和观念的发展史,即使这些因素偶尔也会获得某种发展动力,产生重大影响,它们依然只是物质进步“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每一种观念留给后来观念的,只会是某种行之有效的东西,换言之,这种东西曾经帮助人们创造一种生活——必然具有社会性——它能有效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

这种发展模式究竟是什么?黑格尔指出,人的发展是一种非连续的、“辩证的”螺旋式发展,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发展,往往是一种突如其来的飞跃。在黑格尔看来,人类走过的每一历史阶段,都呈现出一种对峙:一方面是某种主流观念,它通过相应的行为和制度表现出来;另一方面是其对立面,它在社会内部与主流观念进行斗争。对峙使互相对立的原则或势力发生冲突,人的意识和行为总是冷酷无情地分化投入某一阵营。发生冲突的势力不断地进行斗争,贯穿人类观念、感情与行为的每一层面,成为社会变革与进步的推动力。每当对峙升级,达到某一临界点时,就会发生碰撞,产生爆炸,人类(或其某一部分——某个教会、民族,或某种文化)就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冲突势力互相抵消,却造就出一种新的力量——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或生活方式,接着,它又与其自身的内在矛盾进行斗争,直到出现新的危机,如此往复,螺旋式上升,以至无穷。

冲突与危机是人类进步的唯一动力,这种观点可上溯至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马克思把黑格尔用来论述精神的一些范畴及其逻辑方法,翻译为社会学范畴及其方法(这有时导致逻辑谬论)。在他看来,发端于物质需求与技术创新的冲突,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冲突不在人的脑海中,而在社会现实中——人类的不同团体之间发生冲突。马克思认为,阶级是通过某种现实的社会利益而团结起来的一个群体:现实利益是一种需求,这种利益的享有者能够获得更大自由,换言之,他们能够更好地驾驭自己的生活,合理地满足自己的需求。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即阶级斗争的历史。他的历史哲学是其所有哲学思想之根源。

他认为,地球上的人类生命,发端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如果这不是他的观点,那便是其合作者恩格斯的观点),技术发明结束了原始共产主义制度,掌握着技术发明的那些人开始剥削不懂技术的人,占有其劳动与服务。从此,控制着生产方式的那些人一直在主导人类的生活,他们保存实力,为自己的利益而剥削别人。他们把被剥削者当作牲畜——换言之,一方面是他们维持工人的生命,使其从事生产的成本,另一方面是产品的价值,他们非法占有二者的差额。马克思称之为“剩余价值”,所有资本皆起源于此,阶级斗争也以此为中心。

社会上一个群体全方位地压制另一个群体,在这个过程中,统治者会不由自主地参与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以求长治久安与更大的权力。这种参与必然推动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会改变社会结构,提高被剥削者的技术与能力,也许统治者并不想看到这一点。统治者提高了被剥削者的技能,被剥削者反过来推翻剥削者,而自己也将受到相同命运的威胁,因为他们又压迫另一个阶级,(以技术发展为条件的)压迫必将引发危机,社会发生剧烈变化,经历“辩证的”飞跃,开启社会发展的新阶段。

观念是统治阶级创造的、用来进行权力斗争的武器。究其根源,这些观念往往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接受了这些观念——以及体现着这些观念的社会制度——的被剥削者,常常不加批判地接受一些有损于自己的利益,却有利于统治者利益的观念。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此他们接受了这些观念与制度,仿佛它们具有永恒的有效性——宗教、形而上学或自然秩序为此担保,因为这些被认为是正义的、永恒不变的。观念本来是不断变化的利益、技能或权力斗争的产物,可是在人们眼中,它们仿佛是由永恒的神灵、真、善或美的客观标准所确立的,适用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任何人。

对马克思来说,这些标准是不存在的。世界万物只是在某个时间、地点才有意义,某种社会结构需要它,人们只能根据该社会结构来理解它。至于那些幻想:普遍有效的价值观念是存在的;统治者建立的社会制度对被压迫者来说可能是公平的或有利的——在马克思看来,那些错误观念是一种“异化”(这也是黑格尔的术语),人类进步的痛苦历程中必然会出现的情况。

当人们创造出来以满足自身需求的某种东西获得了自己制度化的生命,变成一种独立存在的事物,使人们以为这些制度不是他们创造的斗争工具,以满足其某种需求(其实这种需求可能早已消失了),而是一种客观存在,有自己的权力与威望,仿佛某种无法阻挡的自然规律或万能的上帝,“异化”现象便肇端于此。

马克思称他那个时代的政体为资本主义制度,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制度的道德观念和宗教信仰,统治着全社会,从富贵贤达到贫贱乞儿,这些道德观念与宗教信仰正是异化的表现:价值观念与社会制度的唯一目的,是维护某个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尽管人们也许已经忘记这一点),可是后来,它们被全社会当作一种独立不依的、适用于所有人的规范;社会制度本来是为统治者创造利益的,结果却沦为僵化的教条,既毁了被压迫者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毁了压迫者的生活。

这一点同样适用于道德体系与政治制度;实际上,很多事物都是如此,它们本来必然是为服务于某个阶级的利益而设计的,结果不知不觉地扭曲了其受害者的生活,由此看来,人们不仅遭受不可控自然的蹂躏,而且作法自毙,听命于自己创造的那些妖魔鬼怪——社会制度、生活习惯或宗教信念,人们早已忘记它们的起源,也不理解其社会功能。人们觉得,商品似乎拥有自己的生命与价值;生产者与其创造的产品、与其使用的工具之间的关系,被切断了,产品或工具获得一种虚妄不实的独立存在,这往往有损于产品创造者的利益。

与此同时,仅仅理解和看透这种困境,还不能将其消除。摧毁这些积弊的观念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和所有有影响的观念一样,成为现实的、自我解放的革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当受害者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了自己的社会组织乃至(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思想道德组织,这种情况才会出现。社会制度旨在促进人类团结,结果适得其反,它成了破坏人类团结的罪魁祸首,此即“异化”。

马克思认为,只要人类生活受制于阶级斗争——为了驾驭自然及其非理性的情感,人类无法逃避的斗争形式——“异化”就是不可避免的。无产阶级由一无所有的人组成,他们把自己当作商品出售;阶级仿佛一架高梯,只有当最后一个阶级——无产阶级——能够推翻其压迫者(根据历史发展规律,这种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的辩证发展才会止步。阶级斗争将不复存在,一部分人用来限制另一部分人的自由的那些观念和制度,将被一些新的有利于全人类的观念与制度取而代之。

如果人类生命中的一切重要问题都取决于某人所属的某个阶级,取决于这个阶级在阶级斗争中的立场,这就意味着,人的观念无论具有多大影响力,它们必然决定于他的社会经济地位,而不是相反。因此马克思认为,思想观念是上层建筑的重要因素,上层建筑决定于基础“结构”——人类某个团体的经济结构,而这又决定于人们使用什么样的生产工具以及谁控制着这些工具。马克思称这些上层建筑为意识形态。

有时他讨论意识形态的方式会使人觉得,意识形态仿佛是谎言之网,其目的是对客观事实做合理化论证,提出一些虚妄不实却令人欣慰的解释,某个阶级或亚阶级会本能地从客观事实面前退缩,因为这些事实清楚地指出,这个阶级必将死于敌人之手,死于他们所剥削的那个阶级之手。因此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观念旨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其利益做合理化论证——如果这个社会要长久存在,它希望世界会是什么样——其思想观念被伪装成一些普遍理想。

实际上,这个社会并不能长久存在,因此,这些合理化论证是错误的、不可靠的。然而,举例来说,马克思并不认为(恩格斯的观点却相反)化学或数学知识是错误的,即便它们是由那个时代的统治阶级创立和使用的。他的意思是:社会条件也许不利于物理或数学领域的某种发明或发现,它需要等待某个历史时刻(例如古代亚历山大港发明的蒸汽机,列奥纳多·达·芬奇发明的潜水艇);科学发展与技术进步以及相关的社会制度密不可分;但并不是说,某个化学方程或数学定理真的能扭曲人们的生活,因为他们的阶级与发明者的阶级是对立的——在马克思看来,历史、伦理或法律观念则当然是那样的。

马克思的追随者力图指出某些逻辑、哲学以及科学理论的阶级条件,揭露这些错觉或蓄意欺骗。但是马克思没有得出这样的结论。此外他似乎认为,尽管把他的理论成功地用于社会的那些客观条件显然尚未成熟,他的理论相对没有那种不可避免的扭曲和偏见——他严厉谴责其论敌观念中的此类错误。

这种摇摆不定同样是其道德理论与政治思想的特征。有时他似乎认为,道德判断乃至一切价值判断,公开或不公开地存在于人们的行为与生活方式中,它们不过是一些有伪装或没有伪装的武器,用来进行权力或生存斗争。既然如此,人们就无需考察某个阶级——如“资产阶级”——的道德规范,因为它们不过是一种伪装,它们所维护的那些事物必然灭亡,它们也会随之消亡。

由此看来,不同阶级的人通过专门讨论,就道德(或诸如此类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努力一定是徒劳无益的,因为原则上说,已被历史抛弃的某个阶级的成员,不可能理解他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他们的防卫机制让他们做着黄粱美梦,无法觉察毁灭的下场,不知道他们已被历史无情地抛弃。

不过有的时候,马克思似乎认为,事实与价值观念是无法区分的。全人类都在迈向同一目标,一个阶级要消灭另一个阶级,直到阶级不复存在,人类不再受制于阶级斗争带来的那些偏见,终于能够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有理性的存在者都不想遭受挫折或被消灭。有理性的人定然了解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那些规律和因素。要求不可能之事即非理性;相信非理性,人就会被乌托邦所迷惑。

因此,说某种做法是对的或错的,就等于说它能推动而非阻碍人类向无阶级社会努力的进程,这无非是理性在发挥作用。虽然甲应该出现,结果乙出现了,这种说法毫无意义。“应该”的意思是,“证明合理的”;倘若历史果真如马克思所言,是理性发展史,以阶级斗争为其表现形式,那么“应该”之事必然能实现。因此“好的”、“现实的”、“成功的”、“自由的”、“科学的”、“有效的”、“客观的”以及“由社会决定的”,都是同义词,“坏的”、“愚蠢的”、“失败的”以及“主观主义的”——这些词描述那些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行为——也都是同义词。堂吉诃德不仅荒唐可笑,而且不道德:打败仗与不道德是一回事儿。在马克思看来,正义、仁慈与自由(非马克思主义学派的社会学家以这些普遍的价值观念为准绳)都是骗人的幻想。

真正的、唯一的准绳,是历史的发展——亦即符合由人类最先进的分子组成的那个阶级的需要。如果某个活动有利于这个阶级,它就是好的,这就是说,它必将兴旺发达;如果它有害于这个阶级的利益,它就是坏的,就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活动的参与者可能遭遇失败和“异化”,可能脱离大步前进的大军,后者的利益是一切正确价值观的决定因素。

理想不过是一些为现实做合理化论证的错误观念(“意识形态”),或者理想决定于这种普遍的功利主义,在马克思或其追随者的作品中,两种观点从未达成一致。同样,其政治观念也总是模糊不清:有时他认为,国家的目的是统治阶级压迫其他阶级;有时他认为,国家的目的是提倡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有独立的生命,而其目的是在各阶级之间做一个公正无私的仲裁者——根据历史发展的规律,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国家都必须消亡: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后,阶级和压迫将不复存在。

有理性的人不会不赞同这些目的:不同意见可能与方法有关——方法即手段;不是诉诸武力,而是通过专家论证,人们就能消除这些不同意见。因此,作为强制工具的国家将逐步消失。有时马克思仿佛认为,与阶级斗争一样,革命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确定性是客观的、自动必然的。又有时他认为,要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就必须依靠工人及其领袖们及时发动自觉的斗争,是人们精心选择的结果。有时马克思好像认为,与前一阶段相比,阶级斗争的每一阶段都是一种进步,一种“更好”的局面,因为它更接近最终目标——这是他所谓“好”的唯一含义。然而他似乎认为,每一发展阶段的文化成就都具有特殊意义;因此在他看来,与资产阶级的艺术相比,埃斯库罗斯、但丁以及莎士比亚的作品具有更高的艺术价值。又有时他似乎认为,只有当最终变革已经到来,阶级及其专政永远消亡,人们才能把某种意义赋予人类进化的某一阶段。后来的思想家未能消除他道德及政治理论中诸如此类的晦涩难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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