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男,汉族,1955年1月出生,江苏省
泗阳县人。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法学
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代表性著作
《马克思的法哲学革命》(专著);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述论》(专著);
《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专著);
《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专著);
《东方法律文化的历史逻辑》(专著);
《权利现象的逻辑》(专著);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上、下卷(主编);
《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主编);
《理论法学原理》(主编);
《当代中国的法律革命》(主编);
《法理学》(主编);
代表性论文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要》,刊于《
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 第2期;
《马克思法律观概览》,刊于《中国法学》1990年第3期;
《马克思晚年人类学笔记中的法律思想初探》,刊于《法学 研究》1992年第1期;
《论法与法律的区别》,刊于《法学研究》1987年第4期;
《法的价值与社会主体的权利观念》,刊于《中国法学》1988 年第1期;
《邓小平的法制思想与中国法制现代化》,刊于《中国法学》 1995年第1期;
《国际化与本土化:法制现代化的时代挑战》,刊于《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
《政府与法律:东西方法律发展的政治机理》,刊于《学习与 探索》1999年第4期;
《二十世纪中国的三次法律革命》,刊于《中外法学》1999年 第3期;
《“西化”与现代化:20世纪初叶中国法律文化思潮概览》,刊于《中外法学》2000年第3期;
《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刊于《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转载于《新华文摘》2001年第3期;
《民族精神与现代司法》,刊于《学习与探索》2001年第4期,转载于《新华文摘》2001年第11期;
《传统东方社会司法的特殊机理》,刊于《法商研究》2001年第5期;
《法制现代化的分析工具》,刊于《中国法学》2002年第5期;
《当代中国司法机理的重构》,刊于《江海学刊》2003年第5期;
《东方社会主义的法律发展——从马克思到邓小平的理论探索》,刊于《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3期;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司法改革》,刊于《法律科学》2004年第1期,转载于《新华文摘》200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