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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亮 | 拜物教批判与规训:一种马克思视角的阐释

本文原题为:《马克思拜物教批判语境中的规训向度》,刊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5)。

作者:教育部重点基地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学系研究员,德国耶拿大学访问学者(2015.2016),目前研究兴趣:资本论与当代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融入问题,开放马克思主义哲学等,



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的“规训”向度


孙亮


  摘要:将“规训”置放于马克思拜物教批判语境下,可以认识到其具有两个向度:一是从“物象化”来看,商品生产逻辑建构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法律”与“机器化大生产”对人的生存的“规训”。另一方面在“物化”的层面上,为资本逻辑服务的生产层面的“规训”进而导致了人们“习以为常”的认知方式,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具有能使“物象化”翻转实现合理化的自我表现机制,进一步强化人们对社会现实的非批判的实证主义意识,从而成为人们生活实践的“自动作用”。按照马克思拜物教批判所提示出来的“总体性批判”要求,单向度地借助“物化”意识批判来瓦解“规训”,最终不可能突破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界线。

    关键词:马克思;拜物教批判;规训;瓦解


      福柯的“规训”(法文是Surveiller,对应英文为Discipline)研究在一定意义上,与当今蔚为壮观的西方激进左翼政治理论有着相似的运思逻辑,诸如德勒兹讨论的“规训社会到控制社会的转变”、朗西埃的“无份之份” 也可以理解为是对规训权力所构造的“正常与不正常的”生存界线的反抗,乃至一再反对被文化收编的雷蒙·威廉斯所说的“情感结构”、德波所论的作为一种“已经物化的世界观”的“景观”等。按照查特尔·墨菲的看法,“所有这些都意味着社会斗争存在于更广阔的区域范围,他们开创潜在的、甚至不只是潜在的,而是更自由地走向民主和平等社会的趋向”。不过,由于对资本为核心的权力分析缺乏深入,这些色彩斑斓的左翼的政治规划到了如今已经变成了“嘲讽政治信仰本身的极端相反的革命的失败主义”。那么,人们不禁要问,是否作为这些理论源头之一的“规训”本身存在着缺陷?为何沿着这种理解最后成为了一种“失败主义”?是否可以重回马克思以挽救这一概念?对此,我们尝试将其置放到马克思的“拜物教批判”语境中进行分析,以此论证“规训”实质上具有双重向度,即一方面规训在“物象化”的意义上构成为“资本逻辑”的建构原则,这是其最为重要的、基础性的层面;另一方面规训在“物化”的“错认”意义上深入到人的内心,成为了人的生活的基本认知方式。一旦对“规训”作出这样的划界,我们对福柯及其当代激进左翼将视野铆钉在“物化”层面上所阐释“规训”的限度,便能够从思想源头上加以回答,以此厘清当代激进左翼政治理论的限度。


、“物象化”的翻转机制与规训的“物质形态”

      以往学术界认为拜物教批判唯一的含义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错认”,现在看来,这种看法过于狭窄了,它只是揭示出了拜物教批判的一个层面,完整地表述应该是,“物象化”与“物化”共同构成为马克思对资本及其建构的现代世界思考的一个“拜物教批判模式”,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特别是“第一章商品”的“第4节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一节的看法,现代世界一方面通过物象化实现世界的“资本化”,物象化就是“人(或主体)的社会关系被表现为事物(Sache),进而个体社会关系的人格(Person)方面被翻转为事物的方面”,也就是人格(Person)与人格(Person)的关系在商品交换为主导的社会呈现为事物(Sache)与事物(Sache)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身处现代世界中的人们普遍形成一种“物化”的思维方式。这种被物象化了的“关系”却被一种拜物教的思维“错认”为是对象自身固有的自然特征(Ding),“物化的社会关系方面转变为物的内在特征的外在社会关系,借此所有关系规定的痕迹都被抹去了”。那么,这种人格(Person)与人格(Person)的关系“被翻转为”事物(Sache)与事物(Sache)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实现的?之后,又是怎样再借助 “物化”(Verdinglichung)来夯实这种“翻转”?

       对于讨论“交换社会何以可能”以及“如何瓦解”的《资本论》来讲,在第一章商品中,马克思就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阐明“物象化”翻转的第一个“规训”机制,即说明各种不同质的物是如何“同质化”的,否则交易的社会是建构不起来的。表面看来,各种商品千差万别,但是,“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这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正是以此,异质的商品获得了“同质”的样态,使得其成为交换的一个条件。同时,它也促成现代世界的改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为了越来越精细化测量人们生产劳动的外在尺度,而且伴随现代化工业大生产使得它“以现场的和独立的客观性同工人相对立”,卢卡奇看到了马克思对这种计算性给整个工业化大生产带来的改变,他认为“劳动过程的可计算性要求破坏产品本身的有机的、不合理的、始终由质所决定的统一”,这是说,统一的产品不再是劳动过程所要达到的生产对象,商品对性质的要求是越来越寻求一种“特质”,这是与分工相适应的。由此,人们进入了一个“时间”的时代,“只有数量决定一切,时对时,天对天,但是这种劳动的平均化并不是蒲鲁东先生的永恒的公平;这不过是现代工业的一个事实”。 这种通过量化的方式实现对各种劳动“有效性”的裁定成为了工业时代的新的宰制。

      随后,“物象化”翻转需要在“法权平等”的方式下创建“规训”机制。在“交换过程”一章的开始,马克思就给我们讨论了这个问题,“商品自己是不能到市场去”,必须有它的监护人,“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很显然,“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商品交换的双方表面看来是一种契约形式的法的关系,实质上,“这些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所决定的”。这就是说,为了能够使得“物象化”真正实现,即商品的流通顺利完成构成了法律规训形成的原初动力。“正是伴随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的出现,为了完成社会关系的全部独特性的法律创造了一切必要条件”。诸如,货币转化资本的前提则是对劳动力的买卖,一方面要求买卖的双方“彼此作为身份平等的商品占有者发生关系”,双方是“法律上平等的人”。另一方面,卖者为何必须出卖?这便是整个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论证的财产权的秘密,当古典经济学家在论证财产权的“自然性”的时候,论证人在这种财产权面前人的“无差异性”,从而实现了“权利”成为政治与法的生活通货的时候,马克思通过“原始积累的秘密”宣告了这绝不是“田园式的东西”,对于一些人来讲,无论怎样劳动,“除了自己的皮以外没有可出卖的东西”,这种充满血与暴力的原始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起点”。 

      如果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法律只是构造了交换社会的条件,那么,为追求资本增值的机器化大生产更是全面地“规训”着人的生存方式。早在在工场手工业时期,工场手工业“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的劳动力,工场手工业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的技巧”。这样的结果是,工人原先还是因为财产权,现在就是从人的片面性来讲,“他个人的劳动力不卖给资本,就得不到利用。它只有在一种联系中才发挥作用”。所以,“在整个工场手工业时期,都可听到工人缺乏纪律的怨言”。这一点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认为,马克思在几个地方都强调了这种劳动分工与军事战术问题的相似性。到了机器化大生产时期,人的生活进一步受到严重的“规训”。按照马克思的看法,第一个影响是,“机器化”对“全体人的吸附”,使得“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使得儿童和那些家庭中的妇女也能够参与到劳动中,在机器的面前成为“劳动力”。第二个影响是,机器生产对“生活时间的挤占”,“缩短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竟变成为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生活时间转化为受资本支配的增值资本价值的劳动时间的最可靠的手段”。这样一来,“不仅夺取了儿童游戏的时间,而且夺去了家庭本身惯常需要的、在家庭范围内从事的自由劳动时间”。同样,生产的场地已经开始摆脱了原先的工厂,这也与今天学术界所谓的“后福特主义”以及吉登斯谈及的“脱域”机制相关联。第三个影响则是,由于对生活时间的挤占引发了社会对于人的生命本身延续的担忧,于是,受法律限制的工作日产生了。但是实质上,这种“工作日”暗示了劳动的强化作为提升资本增值的方式便也获得了决定性的发展。“在一定的限度内,力的作用的持续时间上的损失,可由力的作用的程度来弥补”,在真正的工厂中,“工人要服从机器的连续的、划一的运动,早已造成了最严格的纪律”。



二、规训的“自动定向作用”、“物化”意识与规训的“观念形态”



 如前所述,马克思是从商品生产的逻辑来讨论“规训”的生成机制,它是与“物象化”处于相互充盈的“共谋”关系中,其中关于宰制的权力是服从于资本逻辑的,这一点与福柯所讨论的“规训”之间有明显的差异。后者主要是指由近代以来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力技术,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对于这种“规训”福柯只是以“历史的方式”展示这个时代的到来引起的变化,并未能够从生产这一根本维度上探究“规训”的来源及其何以可能的分析。换句话说,建构于资本逻辑之上的“规训”更为重要的是要深入到人的精神层面才能形成一种福柯所说的,“不是强化对人体的政府,而是要建立一种关系,要通过这种机制本身来使人体在变得更有用时也变得更顺从,或者因变得更顺从而更有用”。应该看到,正是立足于商品生产的“规训”之后才产生一种“物化”意识,对此,我们可以称为是“规训”的“观念形态”或者叫做“文化机制”,从而反过来与资本逻辑的证成相辅相成。

      首先,在生产层面为资本逻辑服务的“规训”导致了人们“习以为常”的认知方式,从而形成对现存“规训”制度认同的“物化”意识。马克思对此解释是,为什么“实际的生产当事人对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些异化的不合理形式,感到很自在”?那是因为,“他们就是在这些假象的形态中活动的,他们每天都要和这些形态打交道”。这就是说,只要现实存在的生产关系不断地重复再生产,“如果持续一个时期,那么,它就会作为习惯和传统固定下来,最为作为明文的法律加以神圣化”。如果从商品生产的分化视角来看,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会自然地发现自己只是作为机械化的一部分被吸纳到一个异己机械系统里。对此,服从“规训”是一种基于生存无奈的选择。于是,诚如卢卡奇所说的,“随着劳动过程的合理化和机械化,工人的活动越来越多地失去自己的主动性,变成一种直观的态度,从而越来越失去意志”。 由于在“物象化”的过程中,人们面对的“对象物”已经从其自身的“有用性”转移到由商品交换支撑起来的“事物”(Sache)世界,人的意识便表现为“资本纯粹的、真正的、非伪造的形式”,处于“物象化”中的人“表现为人‘占有’和‘出卖’的一些‘物’,像外部世界的各种不同的对象一样”,犹如“资本主义制度不断地在更高的阶段上从经济方面生产和再生产自身一样,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物化结构越来越深入地、注定地、决定性地沉浸人意识里”。 以时间对人的“规训”为例,时间本来是应对商品生产,促进资本增值的一种方式,可是它反过来直接影响人的生存方式,导致了马克思所说的这样一种事实,“劳动把人置于次要地位;钟摆成了两个工人相对活动的精确的尺度,…时间就是一切,人不算什么,人至多不过是时间的体现”。长期以后,作为“关系”的时间随着商品生产过程的推进不会像“实体”的物那样消失,而是会转变为人的生活的一种不得不依赖的“抽象观念”,可测量的时间获得了自然化的外观。

      其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秘密在于具有能使“物象化”翻转实现合理化的自我表现机制,“物化”成为颠倒了的“物象化”在意识层面再颠倒的“解毒场所”。按照马克思的理解,“颠倒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这主要体现为在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样的“三位一体”的关系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获得了神秘化。以流通领域为例,马克思认为,这种神秘化,“对于单个的生产当事人本身来说,这种内部规律是看不出来的,不能理解的”。于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塑造一套与其相适应的资本主义文化生活模式,这种模式往往呈现为人丧失认识“真实”的能力,并且这样一套模式逐渐获得了独立的形式,逐渐地开始远离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经济生活,将那些伪善的自由、民主、平等当作了“真实”。由此而来的当代西方资本主义自我理解史正是建构在这种基础之上,从而构成了资本主义的“污水处理厂”,净化之后的或者说解毒之后依然是服从资本逻辑。诸如鲍德里亚基于“符号”时代的来临宣告“生产的终结”,即历史已经进入了一个仿真的阶段,“从此所有的符号相互交换,但决不和真实交换(而且只有以不再和真实交换为条件,它们之间才能顺利地交换,完美地交换)。这是符号的解放”。而柄谷行人更是以“让劳动者以消费者联合起来”的姿态对抗资本,这些均是文化模式远离经济生活的“症候”,在这种意识层面正好可以理解为“景观”或者是福柯所说的“监狱”。如德波所说,“在这以真正颠倒的世界,真相不过是虚假的一个瞬间”。由此,可以说,资本社会的语言、理论、符号、文化、商品如资本一样成为了人们久居其中的“洞穴”。在这个意义上,国外的激进左翼批判理论本身可能恰恰是非批判的,不过仅仅是人们宣泄的一种通道罢了。

      最后,“非批判”的物化意识构成为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人们生活实践的“自动作用”。上面我们说资本的本质通常借助于物化意识日益获得了正当性,人们也便将之作为一种“自然而然”的生活背景成为了由商品社会所定向的一种“自动作用”,其实也可以称之为是“无意识”。这些包括工作中所要求的注意力在内的意识活动成了习惯,而且在这些工作条件之下的工作也同样地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知道,在物象化的过程中,物的价值是要借助于在社会关系中的交换才能得以完成的,这就如一个菜农的劳动对象只有在菜被交换出去,获得了菜市场交换体系的认同才能有其价值,而随着交换体系的复杂化,对于体系的各种标准的确立,也在要求菜农要改变观念去适应这个交换体系,包括一种物的价值只有在“交换关系”中才能呈现出来事实对生活中人们价值取向的影响。“个体不是从他自己的完全独特的个性而是从他所从事的活动的客观性质得出他自尊心的标准的。”于是,人开始关注的是“他身旁的物质法则以及相关的社会要求和期望。他的职责取决于其雇主的愿望和需要,以及他与之打交道的那些物质对象的缄默而顽固的命令”。处于交换关系中的主体个性完全映射客观的交换社会的特质,而人的真正个性开始消失,开始将“交换”赋予到主体的生活中,成为生活的基本价值定向,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个人的特殊性并不进入交易过程,“在交换行为中证明自己是价值相等的和彼此漠不关心的人”。正是在主体实践功利主义地处理物时,人的视野中的外部实在就被自动定向为“手段、目的、工具、需要和操持的世界”。


 三、重返“物象化”与“物化”的“总体性批判”与西方激进左翼的理论限度

      在资本主导建构的社会中,由于“物化”意识逐渐脱离现实存在的“物象化”这样一种资本主义现实生活的过程,于是获得了自身独立发展的外观。从而,在资本主义体制中“政治”与经济或者说经济与文化二分的世界出现了,如阿兰·图海纳对当前世界的判断,“技术市场世界与文化世界的分离,工具主义理性世界与集体记忆世界的分离,符号世界与感觉世界的分离。20世纪末,我们的经验核心是空间与精神的分离,用一句老话说,就是经济与文化的分离”。实质上,这种分离本身正是资本主义的时代特征,此种分离进一步导致了现代人们寻求解决“规训”的路径也出现了经济斗争和政治、文化斗争的分离,特别是反对从经济层面来寻找革命的主体,因为他们需要的可能是一种文化权利。所以,一种导引“新社会运动”诸如同性恋运动、女性运动、生态运动的激进左翼理论得到了推进。诚如上文我们已经论证的,这些理论本身成为了稀释资本主义生产矛盾的“解毒剂”,不过仍旧是一种“物化”的话语,虽然表现出对现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但是,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范围之内,在不摧毁“资本逻辑”的限度之内才得到一种的容忍。

  首先,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总体性”批判,体现了马克思瓦解“规训”的双重视野。一方面以“资本逻辑”(物象化向度)的拆解为核心展开对资本拜物教的物质形态批判,另一方面对资本主义主义意识形态(物化向度)的批判,尤以前一种更为重要。详细一点讲:第一、就资本拜物教的物质形态而言,马克思视域中处于资本时代的人们所受到的“规训”、压制的根本秘密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是不是“正当”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商品形态出发,经过剩余价值,然后论述了“资本关系以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为前提。资本主义生产一旦站稳脚跟,它就不仅保持这种分离,而且以不断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这种分离。”资本主义的起点的这种分离才是人们必须承受在“抽象必要劳动时间”、“现代政法制度”、“机器化大生产”中完成的资本逻辑的“规训”的真实原因。第二、就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形态而言,马克思通过对工资、利润、地租、利息等一系列考察,正是为了揭示这样一个事实,即现代社会不断地将剩余价值的真实来源给掩盖掉,从而在经济生活中的人们不再能够看到剩余价值,也就看不到资本的秘密,看不到资本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紧张,一切变得顺理成章。对此,马克思认为,应当重视资本本身的形而上学特质,“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他们的特点”。这就是真实的资本的“同一性”的力量。那么,到底如何消极掉“规训”的两种真实处境呢?一方面,马克思认为需要资本自身的“自否定”过程,也就是资本逻辑内在的矛盾的爆发带来资本逻辑的瓦解;一方面又需要一个革命的主体,能够真正最后洞穿这种“物化”意识,资本家显然是不能的,“因为,他体现着关系的肯定的统治的一方,所以这些矛盾并不使他不安,相反,只有处于这些矛盾中间,他才感到很美好”,不过作为雇佣工人,作为“被压迫的一方,实践迫使他反对所有这种关系,从而反对与这种关系相适应的观念、概念和思维方式”。 当然,工人的洞穿同时也需要物化意识的批判,只不过要真正切中资本逻辑才能真正触碰到社会的真实生活的根基

      其次,限于“物化”意识来谈论“规训”不可能突破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界线。以福柯的“规训”为列来讲,规训是“造就”个人的技术,一种把个人视为操练对象又看作是操练工具的权力的技术,成功在于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它们在该权利持有的程序中的组合。实质上,这是一套“真理标准”,在他的眼里,监狱就是一个新知识生产的机构,以设立的一套标准来改造那些不合乎标准的人,现代人就生活在一个教师-法官、医生-法官、教育家-法官、社会工作者-法官等“知识-权力”话语场域里,福柯深刻地提示人们关注知识生产与权力的“共谋”的关系。与此相应,我们在当代一些激进左翼的学者文本中,也能够看到这种抛离生产来谈论“权力”的例子,诸如拉克劳、墨菲在《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策略》中谈论的“话语霸权”。这明显过于注重从“物化”意识来阐明“规训”精神向度是其重要的缺陷。因为,抛离了上述物象化这一拜物教批判的物质形态,是完成不了真正的“规训”,相应地讲,单纯地进行物化批判也达不到瓦解“规训”的目的。诚如莱姆克认为,要理解福柯的规训,“如果不把福柯有关在‘惩戒社会’中的权力关系理论的基本概念与剥削理论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论联系在一起的话,那么这些概念只能是盲目的”。而且如果脱离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逻辑来谈论“规训”,“那么他的概念有可能变成意识形态的东西”。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福柯的“规训”中,他使我们认识到,它们只有通过非生产(甚至是反生产)过程才能达到其目的,恰恰是这种通过“强制、固定劳动力、限制中止合同的可能性、监禁”等多种形式永远禁止这种无产阶级自由化,才能在“背地里”生产劳动里本身,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需要,可是,福柯却没能够将这种“规训”置放到整个资本主义商品生产逻辑下来思考,反而以拒绝“经济决定论”的方式最终走向了一种话语理论,错失了通向马克思的机会。

      最后,西方批判资本主义的左翼话语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相比较来讲,还只是停留在观念世界里面“兜圈子”。福柯对于权力的来源,以及权力的弥散化直接影响了当代西方激进左翼对于“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包括他对自身与马克思时代的不同判断。福柯认为,在封建社会,人们反抗统治形式,主要是一种“政治意义上”的。而在19世纪,反对把个体与其生产物分开的剥削形式,显然这是“经济生活”层面的,也就是马克思身处的时代任务。但是如今时代的主要任务是,反对隶属、反对主体性和屈服斗争。自然,他也就否定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种经济主义思考方式,强调精神分析向度意识形态如何能够相应地影响基础,转而认为解决“规训”的方案是处于“局部领域斗争”进行的,这种斗争呈现为对人们生活境遇中所遭受的碎片化权力的反抗。所以,它一开始就不是触动“整体领域斗争”为目的的。对于反抗主体,福柯认为是一些“妇女、犯人、新兵、病人和同性恋者”所进行的一些新的社会运动。更与当今激进左翼将冲突是人类永恒状态的“政治本体论”思考路向相同的逻辑是,福柯也认为“局部领域斗争”是一个没有“终结”的永恒过程,在此一过程中不断地调整斗争,但是却走不出斗争本身。诚如福柯在接受《朝日杂志》访谈时,日本学者根诸对福柯的批评,即认为福柯的“规训”批判,“并不考虑国家政治权力或经济机制,它们与工人自治、环境保护或女权运动相符合”,这注定“最后是一败涂地”。我们认为,理解“规训”需要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紧扣资本逻辑所塑造的生产“规训”以及由此所建立的相应观念形态的“规训”,并按照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切中社会事实本身,才能设想另一个合理的世界模式。

 

参考文献(略去) 

 

作者联系方式;sunliangb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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