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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

   李龙,男,1937年1月出生于湖南祁阳的一个法学世家,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龙的曾祖父李蕊是清朝末年的状元,清同治年翰林,其生前出版的关于军事法制方面的专著《兵镜类编》到目前为止仍是我国军事类院校的经典教科书。李龙的叔父李祖荫是北京大学法学教授,曾任湖南大学教务长和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不但学识渊博在法学界颇有影响,而且侠胆义肠,上个世界40年代曾以全家姓名作担保,力举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李达到湖南大学任教。
    李龙1954年至1958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律系。1958年毕业,同年因论文《无罪推理原理》和《论社会主义民主》被错打成“右派”。1959年因投书南斯拉夫领导人铁托而被捕,被判无期徒刑,1979年平反,作为武汉大学历史上年龄最大的毕业生分配工作。先后任湖北师范学院政教系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名誉院长、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1989年任教授,1994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2004年被武汉大学确认为享受院士待遇的7名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之一。
    现任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组主要成员,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全国高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顾问,全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学教育研究会顾问,湖北省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山东大学等21所大学的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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