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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全国法理年会在重庆隆重召开

 

     11月5日,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的2011年全国法理学年会暨“法治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学术研讨会在重庆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者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开幕式由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中共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先后在会上致辞。中国法理学研究会顾问郭道晖、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重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焕奎、渝北区区委书记周旬、重庆市教委副主任舒立春,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副校长岳彩申等出席了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在致辞中表示,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发展,两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希望与会代表解放思想,献言献策,让这次会议发挥更大的作用,形成更多的法治策略,为今后的法治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作出更多贡献。他说,法理学研究会做了许多有价值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发挥了独特、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路程还相当漫长,还面临很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在致辞中表示,本届年会的议题紧紧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脉搏,紧密结合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反映社会发展对法理学理论研究的新要求,体现当前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动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是民主与法治,最终目的是发展保障民主的法治制度。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执法工作,依法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各项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另一方面,要注重经验,并将这些实践经验上升为规律性的认识,以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经验来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体系的健全。

    刘光磊书记指出,当前,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民生为导向,开展“五个重庆”建设。这些重要举措,都得到了法学理论界的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同时,我市的实践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素材。重庆的发展值得深入研究,其实践经验值得总结。我们深切地盼望各位专家学者用你们的真知灼见为重庆的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校党委书记张国林代表承办单位致辞。张书记表示,我国正处于非常关键的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多元化的利益需求进一步显现,新的社会现实和社会问题呼唤制度创新,社会的长治久安、人民的生活幸福也需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得到法学理论界的智力支持。本次年会紧扣社会发展脉搏,反映了我国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时代精神,极具时代感和使命感。他说,西南政法大学的法理学科是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比较雄厚的学科基础和优良的学术传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学科已经发展成为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国家级精品课程、省部级重点学科及教学团队,师资力量较为雄厚、在马克思主义法学、西方法学经典解读以及法律社会学等研究方向特色突出的省部级重点学科。张书记真诚希望与会领导和嘉宾多到西政看看,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在致辞中表示,我们不仅要关注西方法学的发展成果和当今国际社会一系列危机和变革引发的法律问题,更需要关注中国社会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这将是未来30年法理学研究面临的研究范式、研究方法的重要转型。今天的现实要求法理学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法治研究思维方式的转变,为中国的法治发展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随后,大会进入“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颁奖阶段。我校应用法学院教师孟庆涛的博士论文《现代性视野下的革命与宪法》荣获首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二等奖。

  在大会主题发言阶段,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重点介绍了重庆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和探索”方面的成功经验;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作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思考和研究的几个法理学问题”的发言;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则重点探讨了诉讼案件对中国法律职业、国家和个人对法律投入、调解、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影响。

  据悉,本次大会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协办。在为期两天的时间,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将围绕“法治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这一主题,具体分“法理学观念更新、实践法理学的构建与社会管理创新”、“完善法律体系与创新社会管理”、“尊重和保障人权与创新社会管理”、“完善法律体系与创新社会管理”、“法治、善治与社会管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战略转型与法律的实施”、“法律论证理论与法治发展”等七个分论题展开广泛深入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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