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法律思想新探》姚远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24年12月版
作者简介:姚远,江苏徐州人,祖籍浙江嘉善,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团队成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哲学编译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以及商务印书馆“自然法名著译丛”“政治哲学名著译丛”“法哲学名著译丛”编委、《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评论》编委。主要兴趣领域为马克思研究、法哲学,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江海学刊》《政治与社会哲学评论》(台湾)等发表学术文章6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译著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个、省部级项目1个,参与国家社科重大项目2个、国家社科重点项目1个、省部级项目2个。
书籍简介:本书是更多联系近代法兰西因素考察马克思法律思想的首次系统尝试。作者基于新历史考证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MEGA2) ,依托隐喻修辞的独特进路和翔实细密的文本分析,将源于法兰西文化地理圈的启蒙政治法律思想、革命史、城市史、机械唯物论、历史编纂学、政治经济学、空想社会主义、近代文学乃至自然科学等方面的资料融会贯通,建构可用于补充主流学说的、有关唯物史观创立过程的新解 框架,从而在交叉学科视野下深入呈现马克思法律思想的原理维度、方法维度和时空维度。
书籍目录
绪论 缘何更多联系法兰西因素重构马克思法律思想?
一、马克思法律思想解释框架的“再问题化”
二、马克思本人鲜明的文化地理意识
三、马克思流亡生涯的开启与作为首站的巴黎
四、跨文化交往视野中的马克思:以《德法年鉴》为例
第一编 原理的译解
第一章 马克思科学著作中的隐喻问题一、马克思本人的美学背景二、隐喻本身的特性和宣教功能
第二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中的有机体隐喻
一、马克思的有机体隐喻是否直接继承自黑格尔?
二、马克思有机体隐喻中被忽视的法兰西因素
三、关于有机体隐喻之生物学基础的补充说明
第三章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中的建筑隐喻
一、马克思笔下的建筑隐喻用法
二、马克思建筑隐喻的思想渊源
三、建筑隐喻新解
第二编 方法的重构
第四章 马克思法律与权利研究中的对象选择方法一、基督教国家中的犹太人权利:从海尔梅斯到布鲁诺·鲍威尔
二、犹太人问题的类型化和典型权利现象的浮现三、马克思何以优先关注法国“人权宣言”——结合《克罗茨纳赫笔记》的补充说明四、马克思研究对象选择方法的思想渊源
第五章 短时段与长时段:重构马克思视野中的权利的历史性
一、短时段视野中的法国“人权宣言”:以大革命时代立法者的原意为中心
二、柳暗花明:转向长时段的现代权利考察
三、马克思长时段权利考察方法的思想渊源
第三编 时空的呈现
第六章 重访《<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序言》
一、疑云密布的四个自然段
二、若干初步判断
第七章 作为马克思法律思想背景的工业世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心问题之重置
一、1844年文本群中浮现的若干线索
二、重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工业形象
结语主要参考文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