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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放
摘要:卢卡奇在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后,基于对社会主义民主建构的不变赤诚,对法律价值的理解认同度不断提升。特别是在对苏联模式弊害予以沉痛反思的基础上,晚年的卢卡奇最终决定以“社会程序论”而非“阶级还原论”角度看待政治法律现象,从社会存在本体论高度将法律复合体明确诠释为一种和经济基础有机共生、履行社会调处职能、不断寻求纠纷解决精准化妥协方案的实用范畴,据此充分肯定社会主义法律建构的现实意义。虽然他的上述思想变化不乏争议,但这种“法治转向”立场,却构成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实践的重要思想缩影,更彰显了他对有序促进人类社会“再政治化”进程、为新型民主发展提供有效程序机制保障的坚强信念。正因为如此,直到今天,他的相关言说依然具有重要的精神激励和思想启迪作用。
关键词: 晚年卢卡奇 社会主义法律 法治
作者单位: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
宋婷
摘要:马克思法律思想、恩格斯法律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律思想共同构成的一个整体的理论体系。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是在长期法律实践基础上、科学的理论探索中、深厚的历史涵养下形成、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蕴含着为未来理想社会制度做出的具体法律构想。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大体上经历了萌芽生发期、孕育形成期、发展深化期三个曲折艰辛的历史阶段,其思想的核心要义涵盖法基本原理、法律与宪法、法律与民主、法律与人权。界定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概念意涵、发展脉络与理论要义,探寻其思想底蕴深深植根的马克思主义法律原理、正理和道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 法律思想 体系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胡世恩、赵永贵
摘 要:本文以历史法学派与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思想关联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了二者之间的理论影响与根本分析,深入探讨了马克思对历史法学派以“民族精神”为核心的法律观的扬弃以及其所实现的法哲学思维的转变。深刻阐述了历史法学派以“民族精神”为核心的法律观将民族精神作为法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意图实现由民族法学到国家法律的转变,其实质是狭隘民族主义和私人领域法理论的概念表达。马克思通过对历史法学派法哲学基础及法本质的批判促成其由历史主义方法开始转变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从而实现对历史法学派法理的根本性超越,同时深刻认识到马克思对法的经济根源与阶级本质的科学揭示,实现了法本质理论的革命。审视马克思对历史法学派的批判,既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基本原理,亦需要批判性借鉴历史法学派所蕴含的思想资源,对构建当代自主法学体系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关键词:历史法学派;历史唯物主义;狭隘民族主义;法本质作者单位:宁夏大学法学院。
李勇 焦厚然
摘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视域下,法的相对性体现为法律兼具国家强力与道德当为的双重功能。传统阶级社会,法律通过强制镇压与伦理认同的统合,消解私有制下社会权力的异化。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技术重构使法的相对性呈现出新样态。算法强制成为支配劳动的隐蔽工具,立法滞后映射资本权力重塑生产关系的利益考量。数字技术加持下,信息茧房与数据强制采集增加主体客体化的程度,催生异化劳动的数字形式。数字“利维坦”的形成通过数字权力的行使,扩充国家权力边界。资本增殖逻辑以“产权保护”的道德修辞,掩盖了剥削实质。于此需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指引,推动社会权力向人民复归。一是通过立法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数字治理框架,二是让技术回归正轨促进人的自由发展,三是通过无产阶级对自身使命之自觉来消解异化劳动的支配结构。凭借变革资本主义式的生产关系,实现法之相对性与新技术的正向兼容,使其真正地服务于人类的解放。
关键词:数字时代马克思主义 法的相对性 阶级矛盾 数字权力陈燕晴
摘要:法治普遍主义常被视为具有全球适用性的理想法治模式,然而其在价值论与实践中均存在缺陷。该主张奠基于普适价值观念,试图将特定历史经验塑造为超越时空的普遍规范,却忽视了价值主体的历史具体性与多元性,本质上是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建构。形式法治观与实质法治观虽然路径不同,但都无法证成其普遍有效性。光谱另一端的法治相对主义虽然凸显了地方性知识与价值主体性,却容易陷入价值相对化与“恶法亦法”的伦理困境,阻碍跨国法治对话与合作。在此理论困局中,马克思主义法学为理解法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提供了辩证视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法学诠释路径,强调在承认多元主体差异的前提下,通过实践性互动形成可共享的法治价值与制度框架。该理念不追求抽象同一的普遍标准,而是致力于在多样性中构建具有包容性与发展导向的规范共识,从而为全球治理提供一种超越二元对立、兼具本土关怀与人类视野的法治范式。
关键词:法治 普遍主义 相对主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卫成义
摘要:数字化时代,平台资本主义借助其数据与算法权力、用户规模等优势迅速发展壮大,带来巨大的垄断风险和反竞争效应,而且严重威胁到用户或消费者、平台劳动者以及一般社会公众的权益与福利。平台社会主义在对现有的规制措施进行反思与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社会所有制和民主的经营模式为核心的理想设计,追求取代平台资本主义。作为其初步实践,平台合作主义强调加强劳动者和一般社会公众在平台经济所有权和经营中的话语权,并体现为许多平台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平台社会主义在我国的实践具有文化和制度优势,在平台规制、劳动者权益保障、克服“数字鸿沟”等场域具有实践价值。
关键词:平台社会主义 平台资本主义 平台合作主义 平台规制 数字鸿沟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评论
罗世承
摘要:阿甘本政治哲学的政治消极主义倾向长期饱受争议,通过考察阿甘本早期论文《论暴力的界限》中神圣暴力和弥赛亚时间两个概念,能够揭示阿甘本政治哲学的内在冲突。阿甘本对本雅明神圣暴力概念的海德格尔式改造,形成了阿甘本思想中代表消极政治的神圣暴力与代表激进政治的弥赛亚时间概念的内在冲突。这一冲突既反映了阿甘本以海德格尔存在论为自身政治哲学奠基的消极后果,也能够展现其对待法国五月风暴这一历史事件的矛盾态度。
关键词:神圣暴力;弥赛亚时间;阿甘本;本雅明王可盈
摘 要:帕舒卡尼斯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开山鼻祖,对帕氏思想的研究多集中在商品形式与法的结构性关系和法律消亡论等观点方面,这些观点被放在非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框架中,只会得到机械经济决定论亦或者法律虚无主义的结论,从而倒退为一种前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帕氏遵循马克思的辩证法和意识形态批判的理论目的,首先将分析对象设定为法权形式,通过分析法权形式的历史演变揭示法权形式的历史制约性,同时对法的公私分化提出全新的理解范式,公法和私法的这一矛盾并非是因为资产阶级法学尚不发达,而是这一矛盾本身就内在于资产阶级法权理论,是法权的根本规定性之一,与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析遥相呼应。进而从社会关系的角度上分析了法权意识形态的发生原理,将其与商品形式进行结构上的分析,并且对法权的核心概念:“法律主体”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理论成果则是法权拜物教,而贯穿这一理论的线索就是对资产阶级法权做意识形态的批判,指出社会关系为何要采取法的形式,以及这背后的社会关系即权力关系。
关键词:帕舒卡尼斯 法权形式 意识形态 公法和私法 法权拜物教
作者单位: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饶剑涛
摘 要:帕舒卡尼斯以商品交换关系作为法律形式的生成基础,构建了一个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分析框架。该理论长期面临“忽视公法维度”的质疑,其中凯尔森的规范法学批判与奈格里的“私法神话”指控最为典型。从帕舒卡尼斯“国家法是私法形式在政治组织领域中的映象”这一核心论断出发,可揭示其理论蕴含的公法分析逻辑。商品交换范式不仅能够解释私法关系的形成,同时也为理解公法的派生性质与功能定位提供了统一的理论基础。公法在形式上溯源于私法,在功能上则为商品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当代法律实践中的公私法交融现象与福利国家实践,非但没有削弱该理论的解释力,反而印证了其主张法律形式始终围绕商品关系轴心演变的根本判断。帕舒卡尼斯的理论凭借方法的彻底性与逻辑的内在一致性,完成了对现代法律体系的整体性解释,彰显了作为“法的一般理论”的学术价值与当代意义。
关键词:法的一般理论 帕舒卡尼斯 商品交换 公法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孟莲娜
摘要:第二次大战后,资本主义发生了新变化。国际法中隐藏的剥削问题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深化而日益凸显。批判国际法学所关注的国际法不确定性问题可以为马克思主义法理论提供现实的思考面向。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蕴含着丰富的法学思想,时至今日仍不断得到继承和发展。法国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阿尔都塞致力于证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他所提出的法的形式性以及法作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保障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独到见解为分析国际法问题提供了丰富洞见。当今国际法的形式渊源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主义法的批判的关键所在。从国际社会意识形态和国际社会物质功能两种维度对国际法进行批判,并审查当今国际法的合法性,有助于形成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国际法批判框架。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的形式性;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生产关系再生产;阿尔都塞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陈睿辰
摘要: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律学需回归马克思的辩证法和总体性方法,卢卡奇和帕舒卡尼斯的法律分析方法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参考。总体性方法的应用前提包括社会总体生产和社会意识的矛盾统一,以及对法律形式存废的判断,其目标是塑造无产阶级为自身解放而斗争的“合法感”。总体性法律分析以主体为中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运用“价值”的矛盾分析方法,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进行。具体而言,它以法律形式的“二重性”基本逻辑推进马克思“建筑隐喻”的具体化,分析进经济基础、法律上层建筑和国家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卢卡奇和帕舒卡尼斯对合法感问题的探索具有时代局限性,需进一步从政治意志、诸众统一性塑造和人民性视野方面推动社会主义政法的发展。
关键词:总体性方法;合法感;法律形式二重性;政法塑造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会议
马玉凤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新华学院。